2010年2月5日

編印連環圖畫輔導辦法

外部連結

總統府公報影像系統
月鳥齋〈台灣漫畫審查論〉



被洪德麟老師稱為「台灣漫畫大劫」的編印連環圖畫輔導辦法。1948年(民國37年)制定全文9條,並於1962年(民國51年)修正全文17條,最終於1987年(民國76年)廢止。

關於該辦法的全文,目前於總統府公報影像系統可以查到,網路上也可以找到漫畫審查制度許多詳盡的研究。其中最精闢的見解莫過於月鳥兄於〈臺灣漫畫審查論‧體篇〉之其十一文中的一段話:


值得一提的是,在這樣一片雷厲風行的審查運作之中,彷彿力求斬草除根一般,當年在〈編印連環圖畫輔導辦法〉落實以後,對於民國56年之前、未經送審的漫畫 作品,所採取的是溯及既往、悉數蒐收、集中焚燬的驚人處理 。儘管從主事者的角度來說,以徹底消去牴觸法規的漫畫作品為前提,焚書無疑是最為直接及有效的作法,但對於數位技術尚未出現、紙本是文獻及史料唯一保存形 式的年代來說,這卻更是在燒掉漫畫作品、燒掉臺灣早年浮世人情的圖繪與文化記錄之餘,同時也燒出了在畫壇前輩投筆以後,另一個無可挽回、令本土漫畫產生發 展斷層的撕裂原因。而在先後經歷了前輩凋零和經典作品的付之一炬之後,失去傳統與沿承對象的臺灣漫畫界,至此終是走入了步軌日系作品的前夜,但無奈之外令 人更為費解的,卻始終都是當年政府究竟為何推動「漫畫審查制度」,以及為什麼好似除惡務盡、甚至不惜以焚書為手段的原因。

漫畫審查制產生台灣漫畫創作的斷層是可以理解的。然而以當時戒嚴時代背景來看,政府對於言論自由的箝制應該是全面性對於文化產業壓迫,最令我無法理解的是:為何只有當時的漫畫創作產生如此巨大的影響?甚至說在漫畫審查制度廢止後,台灣漫畫仍然無法建立起獨立的漫畫產業模式?這恐怕又是另一個困難的問題了。

5 則留言:

sensey 提到...

查到了相關史料

臺灣省參議會第一屆第五次大會教育文化類提案及臨時動議--民國三十七年七月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dacs5/System/Exhibition/Detail.jsp?OID=1429031

案  由:擬請取締連環圖畫、武俠小說及荒淫影片並嚴禁入口,以改進教育案。

理  由:查本省邇來連環圖畫、述信圖畫,如各種武俠小說及荒淫影片,充斥市面,對於兒童乃至青年之教育,影響至鉅。倘不及早設法取締,貽害不知伊於胡底。

辦  法:(一)請教育當局明令禁止上列圖畫影片入口。
(二)請政府轉知海關協助檢查,所有對於教育有不良影響者,均不准進口。
(三)請教育廳或新聞處檢查外來影片。
(四)請政府飭警察當局隨時取締,並沒收上述涉及述信或誨淫、誨盜之連環圖畫、圖書、小說等等。
(五)嚴禁在本省翻印。

審查意見:送請政府切實辦理。



另外還有管理條例送審的公文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dacs5/System/Exhibition/Detail.jsp?OID=3522620

sensey 提到...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dacs5/System/Exhibition/Detail.jsp?OID=1519590

原始提案的公文~~還有審查意見

吳道成 提到...

數位典藏系統真不賴耶

文鵬 提到...

版主的誇獎實在令我愧不敢當!當初會著手研究這個主題,主要是因為覺得審查時期對於臺灣漫畫產業的發展來說,實在是一個太重要的因果緣起;但沒想到的是,越往下發掘,整體氛圍所洋溢的不自然感就越發明顯,為了弄清楚這股莫名其妙的違和感,所以才開始了一連串推理般的現象分析。

說來慚愧,月鳥齋所張貼出來的文章,其實只是我論文內容的前半部;而您在文末提到的問題,正是我論文後半部所延續處理的主要方向。版主果然是大行家啊!相關問題的思維與脈絡,想瞞都瞞不了您!XD

當時由於諸事繁亂,因此只貼出了一部份的文章;最近我將會補上後續的章節,如果有這個榮幸的話,屆時也請您多多蒞臨指教!^^

附帶一提:數位典藏真的太利害了!雖然才事隔不過數年,但當時要是能夠入手這些資料,想必可以讓拙作更完整才是呀... @..@

月鳥鵬 提到...

道成兄,感謝您的祝福,也祝您新的一年,諸事亨通、大發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