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7日

漫畫家的認定

最近迷上了編維基百科。感想:台灣漫畫及台灣漫畫家條目真是…有待改進。(心虛)不過編撰維基百科會令人上癮,真是糟糕…

言歸正傳,在整理及瀏覽眾多台灣漫畫家條目後,我心中產生了一個有趣的問題:怎樣才稱得上漫畫家?維基百科上面的台灣漫畫家類型十分的混亂,甚至連同人誌漫畫家、輕小說作家也被分類為台灣漫畫家。

過五關斬六將

在我的認定裡漫畫家指的是職業漫畫家。先不管究竟是否有職業水準或是否以畫漫畫為職業。過去台灣漫畫界漫畫家正統「出道模式」,或可簡略成以下四個階段。首先先參加一個漫畫比賽,然後再跟出版社簽約,接下來就是上雜誌連載作品,最後是出版單行本。

從最早的全國漫畫大擂台,到各家出版社的漫畫比賽(詳情可以參考挑戰者月刊裡面的新人獎專題中有詳細精彩的介紹)。從眾多參賽者脫穎而出,成為漫畫家之路開始就十分的困難。

獲獎後出版社也不一定與作者簽約。基本上出版社所舉辦的新人獎幾乎有名額限制,除非你在前幾名否則簽約的機會或許不是很高。然而鄭問當初參加全國漫畫大擂台時也僅是佳作,因時報周刊總編輯慧眼識英雄,鄭問才得以創作處女作《戰士黑豹》。

但新人獎也因評審過程不公開或有內定疑雲,常被人詬病為「新人拿到獎」。不過後期新人就算是得獎了,出版社也不一定會跟新人簽約。印象中現役漫畫家林迺晴老師就曾經得到好幾個新人獎,成為另類的新人王。

就算簽約了,也不一定會在雜誌上連載。九零年代末期大然所舉辦新人獎參賽者一定有切身之痛。當年藉著培訓漫畫家的名義招進來的幾位新人漫畫家,大張旗鼓昭告天下的夢幻培訓計畫,隨著大然倒閉,也如同氣泡般消失的無影無蹤。在倒閉前也沒有見到那些漫畫家上檔連載作品。

只要有心人人都是漫畫家

就算是好不容易在雜誌上有連載作品了,也不保證會出版單行本。是否有出版漫畫單行本就成為了對於職業漫畫家最重要的認定標準。許多漫畫家僅在漫畫雜誌上連載作品,就被出版社稱為漫畫家。

以如此寬鬆的認定漫畫家,由政府發紅包所補助的兩本〈GO漫畫月刊〉與〈樂透漫畫月刊〉不知產生了多少「一回漫畫家」了。因此近幾年來常出現一堆教學書漫畫家、插畫漫畫家、講師漫畫家…總而言之,成為一個漫畫家是十分不容易的。如果照上面嚴格的標準來認定的話。

不過近年來漫畫出版社除了東立以外幾乎都不舉辦漫畫比賽了,那漫畫家到底要如何出道呢?唯一的方式就是參加新聞局所舉辦的劇情漫畫獎。對於新人來說根本就是一躍龍門的超快速捷徑。只要有夠實力,馬上就得以獲得獎金補助出版漫畫單行本晉升漫畫家行列。

不過就是因此,劇漫獎也被許多人形容成「獎金獵人的天堂」,隱隱約約對於其「非正統」出道方式頗有微詞。不過對讀者來說,有精彩的漫畫可看,誰在意他是不是「正統」的漫畫家呢?

2008年12月12日

重寫吳道成筆記

我不斷思索吳道成筆記的定位,直到最近才慢慢有個底浮現。

吳道成筆記源自我自台灣動漫迷對本土漫畫的漠視與偏見所產生的憤怒。於是乎,我寫了第一篇文章《尋問 - 由鄭問嘆台灣漫畫》。

我從不以「專業漫畫評論者」自居。我的認知裡所謂專業是「能靠它來吃飯」的意思。我寫文章從來不奢望獲得任何實質上獲利,本誌從未掛上廣告之故在此。

我坦白說寫文章是為了自我滿足。身為一位台灣漫畫迷,對於本土漫畫所遭遇的困境總是會感到無奈。有些人發洩情緒完後就結束,我則認為還可以做得更多。

台灣本土漫畫其實沒想像中的那麼慘。受日本漫畫影響,我們不知不覺中已經假定漫畫等於日本劇情漫畫。縱使漫畫創作者在四格漫畫以及圖文書的表現不俗,我們仍產生一種台灣漫畫不興盛的錯覺。

原創性質劇情漫畫是台灣漫畫近年來最不受重視的。因出版社長期以來以翻譯日本漫畫為主的策略影響造成漫畫單行本定價過低,導致漫畫產業所提供的環境並無法吸引漫畫家投入漫畫創作。然而這卻是動漫畫產業的最核心、最重要的部份。

忘了是誰說過的話:
「與其抱怨環境不好,還不如想想自己能作些什麼。當每個人當把自己該做的事情做好時,環境就會慢慢的好起來了。」

我一直在想自己能作些什麼。

許多跟漫畫產業有關的人士常強調讀者意見的重要,但老實說「真正」重視的人不多。當讀者對於漫畫作品有所抱怨時,只見其遮起耳朵裝聽不見。只有看到讀者誇獎推薦時才會「重視」。換言之,所謂的重視讀者意見不過就是市場調查罷了。

確實大多數讀者意見沒有多少參考價值,畢竟對出版有實際經驗讀者不多。因此還不如直接承認讀者意見的極限,故我決定不進行任何漫畫產業評論。然漫畫感想亦無多大價值,純粹只是發洩情緒用的。

唯一可行的是寫漫畫心得。用寫讀書心得報告的方式將看漫畫所得到的想法寫出來,一方面能整理釐清作品的本質,另一方面可以逼問自己:「這本漫畫值得看嗎?」

綜言之,我決定將具代表性台灣原創劇情漫畫列出,並附上一些不成熟的讀書心得。

您可以把我當作是一位老朋友。偶然相遇閒話家常後聊到最近看了什麼漫畫。用一種「我最近看到的這本漫畫很好看,推薦你看。」的心情來看本網誌。若能得到一些回應,對我來說是最高興的。但看完後覺得吳桑騙人,這我可就不能保證了。

2008年11月24日

97劇情漫畫獎名單

※97年度得獎名單

▼一般組

首獎:沈穎杰《柯普雷的翅膀》
優勝:林玉琴《我的女朋友是個他》
李隆杰《覺醒人間:螂女飛翔傳》
曾建華《我是誰》
張立翰《勒令特搜》


首獎獎金60萬元,優勝獎金40萬元。

▼新人組

優勝:葉羽桐「烈士」


新人組優勝獎金15萬元。

▼最佳劇情獎

沈穎杰《柯普雷的翅膀》

所有作品中最期待的是《柯普雷的翅膀》。跟預期的一樣名額以及獎金都縮水了。其實新聞局應該把補助出版社的經費改成補助劇情漫畫獎比較實在。至少讀者還能看到單行本。

※評審委員名單:

朱學恒(阿宅萬事通事務所所長)
李勉之(漫畫家)
何清輝(黃禾廣告董事)
依歡(漫畫家)
林芳吟(頑石創意董事長)
林依辰(?)
陳君平(尖端出版執行編輯
黃健和(大辣總編輯)
蔡鴻忠(漫畫家)

這次評審委員居然找來了有「台灣宅王」美稱的朱學恆。以本次陣容觀之,應該可以期待得獎作品的水準。

※參考資料

行政院新聞局「97年度劇情漫畫獎」得獎名單公佈囉

[081209]增加作者網誌

沈穎杰《柯普雷的翅膀》
林玉琴《我的女朋友是個他》
李隆杰《覺醒人間:螂女飛翔傳》
曾建華《我是誰》
張立翰《勒令特搜》待查
葉羽桐《烈士》

2008年11月15日

最近在看的漫畫


上面是Alex ross 的《Justice》跟Frank miller 的《300》。他們是美漫中我最喜歡的兩個作者。

拜前陣子興起了一股超級英雄電影熱所賜,買美漫變得容易多了。先前住在高雄時買美漫都要上博客來網站購買,實體書店中雖有誠品及紀伊國書店,不知為何都只有一些偏藝術型的漫畫。偶爾來台北一趟才能去Pageone跟紀伊國書店大肆採購。最近因超級英雄電影不斷上映的緣故,許多人開始注意到美漫,網路上得討論也日趨熱烈。

台灣漫畫近二十年來主流市場一直是翻譯日漫。當年《Mad》曾經有出版過中文版,還請麥人杰等漫畫家繪製台灣版的封面,可惜不過幾期即收刊。或許是市場不夠成熟。期盼這股風潮能夠延續,對於讀者來說,能夠看到自己喜歡的漫畫是最幸福的事情。

先前認識一位新加坡朋友。本來只是坐在同一台車,閒閒沒事胡亂聊天。後來聊著聊著發現他也是一位漫畫迷,於是兩個人從美漫聊到台漫,又聊到日漫,一發不可收拾。雖然言語不太通:我英文口說不太行,他中文口說不太行。只見兩個人一個說中文,另一個說英文,比手畫腳一番,倒也能溝通。只能說漫畫是全世界共通的語言呀!

新加坡人因為市場太小,曾經有過幾位漫畫家,但後來慢慢也消失了。我的朋友說新加坡漫畫家畫風比較接近台灣漫畫家畫風。這個說法十分有意思,因為台灣大部分的讀者是認為台灣漫畫沒有自己的風格的。

表面上台灣漫畫畫風似乎是接近於日本漫畫畫風,但實際上從一位外國人的眼中,還是可以看得出來有很明顯的差異。我個人覺得最簡單的判斷標準就是台灣漫畫家對於眼睛的畫法比較簡略,當然還有其他的判斷標準。

現在新加坡的漫畫市場主要以進口美漫為主。新加坡本土漫畫已經幾乎在市場上不見。回來看看台灣漫畫市場,雖然幾乎是一面倒的以日本翻譯漫畫為主,但仍可以在市面上購買台灣本土漫畫。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或許可以說明這個情況。

台灣漫畫家能夠在台灣畫漫畫,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另外是前陣子去PF的戰利品,每一本都值得一看。

2008年11月10日

同人/商業傻傻分不清楚?

常常看到有人這樣批評台灣漫畫家:「台灣漫畫家畫得很差,同人誌販售會上隨便一個同人誌畫家就贏過了。」若反問他們說:「同人誌畫家水準參差不齊,有很多畫的不太好的?」他們就會說:「不能這樣比啦,同人誌漫畫家都是靠理想在畫漫畫的,職業漫畫家就應該要有職業的水準,現在的台灣漫畫家都達不到該有的水準。」

維基百科是這樣解釋「同人誌」的:指一群同好走在一起,所共同創作出版的書籍、刊物。或可這樣解釋:所謂的同人誌指的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一起發行的刊物。在此特別說明一下,以下所稱的同人誌指的是以原創劇情漫畫為主的同人誌,相對於同人誌市面上所販賣漫畫單行本在此暫且稱呼他為商業誌的。

再繼續第一段的討論,似乎有些人是這樣區分同人誌與商業誌的:

同人誌是為了理想而畫的,商業誌是為了錢而畫的。

所以才會出現:同人誌作者是因為崇高的理想而出書的,是不計成本再出書的,所以是不能被批評的。而商業誌作者是為了賺錢而出書的,所以說畫的差就是騙錢,可以被任意批評。理由就是同人就是「志」同道合而一起出版的。而「志」,指的就是崇高的志向。

若上面的推論是正確的,那就會出現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如果同人誌不是為了錢而出書的,那為何不乾脆畫好後直接全部貼到網路上去供人免費觀賞?而商業誌漫畫家難道真的腦中都只有錢,完全沒有理想?

簡言之,上面那種理想/賺錢的二分法,根本不能區別同人誌與商業誌的差異,純粹只是望文生義的結果。看到同人兩個字就直接解成志同道合的人。而完全不去思考兩者的差異性所產生荒謬的結論。

難道同人誌作者就不需要為了生活賺錢?而商業誌作者不會是有理想的?

那同人誌與商業誌的區別何在?

簡單來說就在於通路

通路也就是讀者如何購買到書的管道。同人誌作者的通路主要是同人誌販售會或作者會拜託店家寄賣。而商業出版社所擁有的通路就是一般實體書店或漫畫專賣店。這就是同人誌與商業誌的決定性的差異。

因此請別再告訴我:「同人誌是為了理想而畫的,商業誌是為了錢而畫的。」的類似言論了。這種標準不明的分類法根本不能說明兩者之間的差別,只能顯現出讀者的個人好惡。

因為不管是同人漫畫家或是商業漫畫家都是要生活,且有理想的。

2008年11月7日

閒聊

文月桑最新一篇〈漫畫爭議所隱藏的核心問題-先從瞭解限制開始〉對我先前〈對話〉一文做了詳細的補充,令人讚賞。其中對「如何與社會對話」的方法進行深入的討論,值得一看。這是我在對話一文中簡單帶過的地方。

老實說,你若問我怎如何跟社會對話,或是要如何跟社會對話才有效果。我得坦白的說,我並不太清楚。與其說我強調「對話」,其實我更強調「拒絕對話」的問題。

至於要如何扭轉一般人對漫畫的刻板印象,假使有一部分漫畫讀者能開始意識到這個問題的話,或許過個一、二十年就有可能了。並不代表我對這件事持悲觀態度,應該是說這種文化的觀念需要時間的累積。是急不得的。

文月桑最初提出的「如何解決漫畫中色情暴力」亦是個值得深入探討的議題。可惜的是文月桑沒有深究這個問題,甚是遺憾。

對家長來說,全面禁止漫畫中出現色情暴力最好的方法就是讓漫畫消失。對青少年漫畫讀者來說,家長眼中的色情暴力反而是看漫畫的重點之一,因此擺出「家長不要管太多」的態度反對禁止漫畫。

對政府來說,有民眾投訴就下個命令讓民眾看到政府有在做事。對警察來說,查禁幾本色情漫畫,輕輕鬆鬆增加業績,何樂不為。對賣書者來說,有錢賺最重要。若限制需要特定年齡才能購買則對鈔票過不去…

在此將色情暴力過於簡化了,因為實際上台灣漫畫市場上面經過長時間的演進,出版社已經能夠掌握漫畫分級的尺度,鮮少出現過去如《零號女刑警》一般將限制級漫畫出版成普遍級漫畫的情形。

今漫畫中出現的色情都是偏向性暗示取向的,俗稱「殺必死」。特點是不裸露三點,沒有直接明顯的性行為描述。這類的軟色情漫畫成為了市場上的主流。今天要討論色情暴力其實就比較沒有那麼重要了。

2008年10月30日

96年劇情漫畫獎總整理 10.再問:我們需要劇情漫畫獎嗎?(下)

有耐心的讀者看到這一定會質疑:劇情漫畫獎還有存在價值嗎?

不諱言有許多限制造成無法達到原先新聞局目的及讀者期盼,但限制是可能克服的。

因此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但前提是須賦予其新的生命。


架構全新的劇情漫畫獎


讓讀者看得到漫畫吧!我是從這點出發思考的。我堅信一本優秀作品是會讓人想要一看再看,會讓人想要珍藏的。可以明白的說:讓任何人整本看過後卻不會想要購買的漫畫是沒有出版價值的。反之,只要一個人看完後會想要購買這本書就有出版價值。

近年來許多網誌四格漫畫家成功的經驗可以讓我們思考,劇情漫畫有可能用類似的方式來吸引讀者購買嗎?從全力出版社經營中的〈COMICOMI〉網站觀察,讀者的反應是相當熱烈的,在此祝福其成功。

基於上面的思考,我在此對劇情漫畫獎提出一些建議。


第一、將劇情漫畫獎定位在鼓勵漫畫創作。


重新確立劇情漫畫獎目的,清楚定位在鼓勵漫畫創作上。劇情漫畫獎目的不該在補助漫畫出版社。故應將與補助出版社有關的規定全部取消。

其一、取消兩千冊的印量限制,讓創作者能夠拿到更多的獎金而無隱藏成本存在。兩百本送至圖書館規定仍可保留,但希望行政速度要加快,不要到了劇漫獎結束半年後圖書館中仍然看不到書。

其二、取消名次順序的限制,將所有的獎金平均分攤,名額保持一定而不要逐年減少
,藉此鼓勵更多的創作者。讀者反應才能決定誰才是真正的第一名。

一位曾參加過劇漫獎得獎者表示,新聞局對得獎者的協助是非常少的。從申請ISBN碼到印書的階段,全由得獎者一手包辦。新聞局則沒有提供任何意見或是協助。既然新聞局無心對漫畫出版這個部份協助得獎者,那何不如將劇漫獎定位成純獎金的比賽?


第二、將得獎作品在網路上供人瀏覽。


新聞局可為得獎作品成立專屬網站供民眾瀏覽。目前漫畫工會與文建會已共同合作〈台灣漫畫家數位博物館〉,且該網站已有不少作品。建議可取法民間出版社經營模
或與其合作,如全力出版社之〈COMICOMI〉。

讓讀者能見到得獎作品全貌,直接檢視作品的價值。消除因無法看到劇漫獎作品而產生的負面流言。

不要只刊登部份作品,而是將完整作品均公佈。特別強調出版社或新聞局必須屏棄舊思維中將單行本推到第一線的行銷方式,放棄單行本作為漫畫宣傳的唯一方式。

若今天民間出版社舉辦比賽可能有出版上考量。然劇漫獎既然有公益色彩,就應跟漫畫家約定,至少將作品在網路上公佈一段時間,想盡辦法讓最多的讀者能夠看到劇情漫畫獎作品。

一部真正優秀作品會讓讀者看後想要收藏,而單行本的正是為了讓讀者來收藏之用!

當一本作品會讓讀者打電話去出版社問何時會出版時,我不相信出版社會放棄這個賺錢的機會。


第三、賦予劇情漫畫獎新的精神。


劇漫獎評審從資歷上來看,對漫畫鑑賞力絕對是超過一般讀者的,甚至有不少委員正從事動漫相關產業的工作,相信對於市場的敏感度更是優於一般讀者。因此評審委員所選出的書理應可以兼顧品質與市場兩方的要求而非常具有參考價值的。

但評選出來的作品卻無法使讀者信服,主要的原因在評審委員評書標準不明。第一屆中曾有公佈,但過於粗糙無法說服讀者。不曉得是否因怕遭受批評之故,之後的評審就不公佈得獎理由。

我想請教評審委員是否是基於下面這個立場去思考的:「什麼漫畫才是能夠真正感動讀者的?」

劇漫獎精神應在鼓勵真正努力去創作的漫畫家們。或許因為他們的漫畫不符合所謂的主流價值,而無法被傳統出版社出版的作品。正因為台灣漫畫創作環境對漫畫創作者不友善,使得出版社無法提供相當的舞台給予漫畫創作者,劇情漫畫獎的設立就應朝著這個方向去努力。挖掘具有發展潛力,卻無法受主流出版社青睞的漫畫作品才是劇漫獎該達成之目標。

若評審委員將理由清楚完整公佈出來,讀者藉此了解評審委員評選作品的角度及對作品期望何在時,劇漫獎才能說服讀者。唯有如此。才能使劇漫獎產生公信力,進而發揮其應有的價值:吸引讀者關心台灣本土漫畫。


結語:若沒有了劇情漫畫獎


劇情漫畫獎是台灣最大的漫畫獎項。除了每年新增了十本不到(每年越來越少?)台灣漫畫在市場上,以及幾百篇內容大同小異強調高額獎金的新聞外,似乎很少有讀者注意。先不論社會中有多少人討論劇漫獎,網路上劇漫獎討論文章幾乎著重在想投稿的人。

在我的觀察下,劇漫獎獎金逐年減少且縮減幅度極大。我預測在沒有明顯「政治」效果,又是前政府遺留下來的「無效」政策。在經濟不景氣情況下,對劇漫獎獎金勢必更會逐年減少,甚至直接停辦的可能不難想像。到最後漫畫家還是必須回歸市場。

然而一昧的責怪大環境並不能改變任何事情,不如去思考更重要的問題:


用好作品來感動讀者吧!


※參考資料

我討厭劇情漫畫獎的理由
漫畫家的電子報第53期 - 行政院新聞局九十二年度「劇情漫畫獎」
越玩越「Low」的劇情漫畫獎(上) - 聯合滋事庫

2008年10月28日

96年劇情漫畫獎總整理 09.再問:我們需要劇情漫畫獎嗎?(中)

黯淡的劇情漫畫獎


我們來檢視另一個更重要的問題:劇情漫畫獎真的對台灣漫畫有幫助嗎?這須從理解新聞局舉辦劇情漫畫獎目的何在談起。

從新聞局關於劇情漫畫獎的眾多官方資訊中,很難看的出來劇情漫畫獎舉辦的目的究竟在哪裡。因為真的要說的話,頂多只是振興台灣漫畫產業這種口號式且不切實際的意旨。

以讀者的期盼來看,當然是希望能夠給新人漫畫家更多的機會。我們從劇漫獎一些規定找答案。諸如要求投稿作品需從未發表、新人獎的設立、印書量的限制等等…似乎可以推論劇漫獎的目的中所謂的振興台灣漫畫產業指的就是鼓勵新人漫畫創作,這與讀者心中的設定恰好相符,我一開始也是這樣認為的。

因此讀者會對劇漫獎比賽本身的公平性產生質疑。觀察最初幾屆劇漫獎的得獎作品會發現很多得獎者並不是所謂的「新人」,甚至有許多得獎者都是已經成名的大師級人物。因此懷疑劇漫獎可能會有內定、黑箱作業等的批評會產生,甚至評審的公正性也會遭受挑戰。

但老實說在我研究這些劇漫獎作品以及調查評審委員的背景之後,發現劇漫獎的評選機制似乎沒有任何疑慮。甚至從劇漫獎得獎作品得獎順序可以了解到,本屆評審委員似乎試著找出現代年輕讀者對於漫畫要求標準在哪裡:基本上作品性質越接近「日本漫畫」的作品,評審委員們覺得越能吸引現代年輕讀者購買。

但很遺憾的是,劇情漫畫獎最初創設目的並不是在鼓勵「漫畫新人創作」,甚至也非「漫畫創作」。

若我們觀察劇漫獎的相關規定可以注意到其中的線索。第一、
在《行政院新聞局辦理劇情漫畫獎獎勵要點》中:「促進國內漫畫工業及出版產業健全發展」以及在《劇情漫畫獎簡介》中:「振興台灣漫畫產業。」以上這兩段還是相當的籠統且抽象。


但若配合另外一個規定來比較之。第二、
行政院新聞局九十二年度「劇情漫畫獎」報名須知規定:肆、報名應具表件、期間及方式:…4、與出版社訂立之預定出版協議書。…


這個規定的意思是,參賽者在投稿劇漫獎前必須要先跟出版社訂立出版協議書。使得劇漫獎的參加者限縮到與漫畫出版社有簽約的漫畫家,而與出版社無關的一般人想要參加劇漫獎就成為十分困難。

一位新人若想要與出版社訂立出版協議書想必需要與出版社有良好的關係。站在出版社的立場思考也可以了解到出版社在經營理念及營運成本的的考量下,是不會任意與新人進行簽約的。我甚至看到某位現職漫畫家在自己的網誌上也對當初的限制做出感嘆說:「作品要得到商業出版社的認同與出版,是真的很難呀!


為何要有此項限制


原本想像中劇漫獎的創立目的似乎是鼓勵「漫畫創作」,可是我們似乎可以從上面那項看似不合理的限制中與出版目的綜合比較推論後,會赫然發現的劇漫獎最初創設真正目的:

劇漫獎其實是在「鼓勵漫畫出版」,而非「鼓勵漫畫創作」!

而這種鼓勵漫畫出版的制度,根本上就是間接補助漫畫出版社的制度。劇漫獎表面上看似將獎金直接給漫畫家,卻莫名其妙的加上「與漫畫出版社預定出版協議」的規定。本質上是藉由獎勵漫畫家之名實施間接補助漫畫出版業之實,也就是說新聞局認為要振興台灣漫畫產業,方式就是鼓勵漫畫出版社出版台灣漫畫。

從歷史上可以發現當年因為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出版社評估本土漫畫在台灣沒有市場,開始大幅減少對台灣漫畫的投資,一方面將虧損的雜誌收起來,另一方面不再積極尋找新人漫畫家。在這種情況下,美其名是扶植文化創意產業,實際上是政府出錢叫出版社幫漫畫家出版漫畫的政策出現了!

因此會產生如陳仲偉《台灣漫畫文化史》中所描述:
「現役漫畫家原本就排訂出的作品,並由出版社統一規格投遞的得獎作品…」的情形(第一四九頁參照)。


讀者一再批評那看似不合理的制度,實際上卻是符合劇漫獎當初的創始目的!換言之,劇漫獎其實是政府補助漫畫出版業其中的一種方式罷了。姑且不論鼓勵漫畫出版是否對台灣漫畫產業有無幫助,這項限制卻激起了相當大的反彈。後來在讀者的抗議下,限制被給取消掉了。

然而卻造成了創作者與出版社某個程度的矛盾狀態。因為劇情漫畫獎本身並沒有任何強制以及保證,出版社在無法間接拿到補助款的狀況下會變成:「獎金都被漫畫家拿去了,但書賣不出去賠錢的反而是出版社」的情況下,會出現「即使有劇情漫畫獎得獎保證,也不代表保證讀者會購買」的立場,而可能出現拒絕替漫畫家出版的情況。

於是創作者在沒有出版社的協助下,個人或尋找獨立出版社變成必然。但長期與主流出版社合作的通路商並不會隨便與個人合作的,甚至是獨立出版社通路上也比不上主流出版社。像有一陣子我在高雄的漫畫專賣店沒辦法找到《挑戰者月刊》,反倒是到便利商店才能買到。如果連獨立出版社都會有通路問題,就不難想像個人出版的困境了。最後會造成一般讀者想要在市面上看到得獎作品變成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而通路就是將書送到讀者手上最關鍵的一環。無法得到主流出版社的奧援,小出版社的通路,讀者想要購買到是不容易的。像這次劇漫獎作品中《惡犬來喜》,全台灣居然只有一間實體書店有進書。

漫畫家得了獎卻沒有辦法讓讀者買到書,劇情漫畫獎出現了「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窘境。因此最後出現劇漫獎一方面無法達到原本設立時的目的補助漫畫出版社,另一方面又無法達到鼓勵漫畫創作的目的,於是劇漫獎的創辦目的就陷入了進退兩難的泥濘之中。


得冠軍拿金牌出國比賽


面對這種情形,新聞局只好自己想辦法幫劇漫獎作品宣傳。從新聞局的新聞稿中我們可以發現一段對於劇漫獎作品的宣傳方式:
「所有的得獎作品印製成單行本轉送各公共圖書館供一般民眾借閱。並且製作中英文得獎手冊,於德國法蘭克福書展、義大利波隆那書展、韓國首爾書展及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等華文書展中公開展示。」


新聞局似乎認為拿劇漫得獎作品去參展這招會吸引讀者來購買。我之前有去漫畫博覽會參觀過。現場確實有劇漫獎作品供人觀賞,亦印製彩色的得獎手冊供人參閱。但實際上現場會去翻得獎作品的人並不多。

新聞局這種消極等讀者上門來看的宣傳方式效力不大,使得劇漫獎得獎作品淪為參展之用。如果只是想要參展的話,為何不乾脆從市面上現有的漫畫中挑比較優秀作品去參加即可,何必要特別舉辦一個劇漫獎呢?如近年VIVA老師就代表台灣去參加威尼斯雙年展就足以證明。


朝三暮四創作者是猴子


劇情漫畫獎最初時總獎金是五百萬元,共十個獎項分別頒給十個創作者,平均一個人能拿到五十萬元。到了本屆修改成九個獎項,每個獎項平均獎金有四十萬,總獎金縮水成三百六十萬元。

而目前正在評選中的九十七年劇情漫畫獎,就新聞局公佈的最新資料顯示,獎金更是再減成兩百三十五萬元,這樣平均下來每一個作者只能拿到三十九萬元。劇漫獎獎金從設立到現在已經足足縮水了一半!不過實際上獎金並均分,而是依獎項分配出現有高低落差。

觀察新聞局所發表歷年的新聞稿可以發現。從一開始強調一人五十萬的高額總獎金,到最後只強調特優獎的七十萬獎金。表面上看以變多了,實際上總獎金卻是縮水的。修改獎金的分配方式是為了掩飾逐年減少的總獎金。


獎金背後隱藏的成本


不計單一獎項得獎者獎金多少,在得獎規定中要求每個得獎者均要附上兩千冊之印量證明其實是一個非常不合理的限制。得到特優獎七十萬獎金的作品要印兩千冊,得到佳作獎四十萬元者亦兩千冊。若比較新人獎十五萬元卻無須印書的規定下,新聞局似乎認為兩千冊的成本是二十五萬元。換言之,新聞局其實已經將印書的成本計算在獎金當中了。

在個人出版的情況下,這些成本是由漫畫家自行負擔的,那就會出現固定的印書成本直接造成了獎金實質減少。而更大的負擔是將書送到讀者的手上此一通路過程的成本。從先前提到全力出版社的情況,可以想像其困難。

然而觀察本次劇漫獎的作品卻可以發現一個令人欣慰的現象。新人獎作品不計外。一般組七本作品中,除了劉佳青老師《永世‧永遠 Forever and Ever》找不到相關資訊以外,其他六本作品在市面上均可以購買到。可以看得出來劇漫獎得主都努力的想要突破先前提到的限制,劇情漫畫獎作品購買不到的流言應該可以打破。

雖然這些限制使得劇漫獎蒙上了一層陰影,我們能夠看到曙光嗎?

2008年10月25日

96年劇情漫畫獎總整理 08.再問:我們需要劇情漫畫獎嗎?(上)

動筆開始寫這系列文章前,瀏覽了不少網路上關於劇情漫畫獎的相關討論,其中卻多以負面評價居多。大部分意見主要是強烈質疑劇情漫畫獎公平性與存在必要性。

全力出版社林總編甚至直言:「這不是政府該插手的事情。」成為了反對劇情漫畫獎最有力的一個意見。


在尚未見過劇漫獎書籍本身之前,這些意見對我有相當的影響力。從本系列第一篇文章標題中其實可以推論出我當初的立場是偏向在質疑檢討劇漫獎的存在意義。

本來只是想寫一篇關於評論劇漫獎的文章,但在沒看過漫畫本身前,不敢妄下評論。因此決定先蒐集全部作品並閱讀過後再下筆。本文實際上從本系列文章第一篇開始寫作時是同時進行的。

最早寫出來的結論是下面這段:

在基於鼓勵漫畫創作的理由下,我認為劇情漫畫獎有繼續舉辦的價值。劇情漫畫獎獎金對台灣漫畫創作者來說確實有實質上的效益,實在沒有理由反對政府提供獎金來創立這個獎項。


講白了其實就是說:政府給錢,不拿白不拿。

但一路看過劇漫獎得獎作品後,我的想法產生劇烈的改變。

看了蕭乃中老師《黃昏的散步者》對於人性善惡掙扎中光明面的描述、張佩芳老師的《雕塑王》展現出那種不輕易放棄夢想直透人心的感動…

回想起當初寫鄭問老師時那股熱血,我似乎快忘了一開始寫台漫文章的動機:


不願看到真正優秀作品被埋沒!


我不是因為「漫畫家是台灣人」才看台灣漫畫的,我是因為被這些台灣漫畫家的作品深深的感動才看的。台灣漫畫之中有那麼多優秀作品,卻常聽人說:「台灣漫畫沒有好漫畫。」

我開始認真思考台灣人不看台灣漫畫的原因。縱使這個問題到現在對我來說仍然是無解的,但我隱隱約約的感受到其中的癥結點。我發現有許多人表面上看似關心台灣漫畫這個議題,實際上深入去探討並思考解決之道的人並不多。

身為一位普通讀者,我知道我自己能夠做的不多。在蒐集漫畫的過程中注意到台灣漫畫最大的一道障礙就是:資訊取得非常困難。無論是書籍本身,甚至連相關的討論也寥寥無幾。因此我決定開始保存及紀錄一些我認為是真正優秀的台灣漫畫作品。

單純就「介紹劇情漫畫獎」的角度來看本系列文章是不及格的。你可以清楚的注意到這一系列文章喜好相當分明。我必須承認自己的文章相當的主觀,喜歡的作品就拼命誇讚,不喜歡就毫不留情的批評。

如果我的文章可能傷害到作品或作者,我在此必須向作者道歉。我不喜歡您的作品僅代表我的意見,並不代表您的作品是不好的作品。我在此肯定所有作者的在漫畫創作上的努力。

我很討厭台灣漫畫讀者的溫情主義。這種想法跟日漫迷的日漫至上主義本質上是一模一樣的。這種把台灣漫畫無差別的認為一樣好,以因為是「台灣本土」作品所以要支持的想法並無法說服任何人,甚至無法說服自己。簡言之,唯有好作品才能感動讀者。

相對唱片界裡的一片歌手,劇漫獎產生了許多「一本漫畫家」。

縱使如此,漫畫家在劇漫獎表現出來的並不是氣餒。而是一種「或許我只有這次與讀者碰面的機會,所以我要全力一博」的拼勁。我深深感受到台灣漫畫創作者展現出那股強勁的生命力。

其實每個漫畫出版社都有自己的經營方式,在沒有與出版社「理念正確」的漫畫家是沒有出版機會的。在某個角度來看,出版社認為是好的作品,讀者不見得會喜歡。反之,讀者認為是好的作品,出版社也不見得會喜歡。

日本有有因為動畫迷經反思後,向電視台要求讓〈GUNDAM〉這部後來成為經典系列作品敗部復活的例子。先不問台灣的出版者是否會重視讀者的意見,我懷疑台灣讀者是否有足夠的鑑賞力去判斷一部作品的真正價值,並影響出版社重新出版?

站在這個角度思考,我突然驚覺若無劇情漫畫獎的出現,某些真正優秀作品可能就永遠與讀者無緣碰面了。

我要再重新強調一遍:在基於鼓勵「漫畫創作」的理由下,我認為劇情漫畫獎絕對有繼續舉辦的價值。

但我們必須先檢視劇情漫畫獎現在的限制何在?才能重新找回他的價值。

2008年10月23日

96年劇情漫畫獎總整理 07.惡犬來喜

一開始蒐集購書情報時,找不到《惡犬來喜》的相關訊息。新聞局提供的資料說出版社是文房出版社,我就寫信到出版社去詢問。不過信件石沉大海,本來想說要放棄。後來不經意逛到張放之老師網誌,於是大膽的寫信去問作者,這次很快的就收到了回信。

信中說明購書的管道有兩種,這裡提供給想要購買的朋友參考。一種是在PCHOME線上商店購買。另一種是到實體書店,全台灣似乎只有在致用書局(地址:台北市民權西路40號地下室兒童館)才有在賣。於是我就特地抽空到了書店去購買。

進了書店,在一樓後面漫畫區找了半天找不到書。於是就去問老闆娘,見她上金石堂網站,想當然爾搜尋不到。失望之餘走出店門時,方才見原來該書店有地下室。地下室是專門在賣童書的,想買此書的朋友要特別注意《惡犬來喜》是歸類在此。進了地下室後,在一進來右手邊一塊八折特價區中可以找到此書。張放之老師其他的作品在此處也可找到。但我一直想購買的《賭命法則》此處無,甚是遺憾。

張放之老師歷年作品有《無聊女老師》、《戀愛初體驗》、《睹命法則》、《寶貝熊》、《5年6班有鬼教室》第01-02集、《漫畫入門特訓班 VOL.1 第一次漫畫就上手》、《惡犬來喜》。此外尚有些插畫作品,在此不列舉。

張放之老師為劇情漫畫獎的常勝軍。曾以《睹命法則》獲得93年劇情漫畫獎,《寶貝熊》獲得95年劇情漫畫佳作獎、本書《惡犬來喜》更獲得96年劇情漫畫優勝獎。先前在漫畫博覽會時我就在劇漫獎的攤位上購買了《寶貝熊》一書,當時對作品就留下不錯的評價。

張放之老師作畫使用電腦繪圖,更特別的是漫畫作品為全彩上色。其作品色彩配色對比鮮明。作畫風格表現上接近水彩畫。整體畫面在閱讀上給人十分輕快的印象。

故事內容描述一位名叫小豬的小男孩,與鄰居所養的一隻惡犬來喜之間所發生的點點滴滴。從如何與狗相處,到養狗所會遭遇到的種種問題,藉由漫畫的方式來表現。讓本來很嚴肅的話題,變得淺顯易懂。雖然是一本以教育為目的的書,卻不會讓人感覺在說教

張老師在他的網站上有提到本書的重心所在:

…主線是描寫小孩子與鄰居惡犬的生活故事;背後整個故事的主旨是討論界線與責任。整個故事歸結的重點,就是你適不適合養狗。這是要讓人想的課題。


在本書的最後面有一張「你適合養狗嗎?」的心理測驗評量表。本書非常適合當家中小朋友有想要養寵物時,用來心理建設的好書。對於成年人來說,本書也可以用來思考寵物以及人之間的關係。

※參考資料

張放之老師網誌
惡犬來喜:購書網站

2008年10月21日

96年劇情漫畫獎總整理 06.幸福-你所在的地方

袁燕華老師曾經歷廣告公司腳本繪製、卡通公司動畫師。獲得第二屆尖端青年漫畫新人獎(1995)後入行成為漫畫家。漫畫作品有《邂逅》、《心動》、《上海情人》、《第一次的親密接觸》。獲新聞局九十六年度劇情漫畫佳作獎(2007)後由十力文化出版《幸福 - 你所在的地方》。

袁燕華老師畫風穩健,清新簡潔;作畫風格偏向台灣少女漫畫。其作畫十分刻重人物表情的細節。背景則注重於台灣都會生活的寫照,並透露出現代男女感情複雜關係的情形。劇情上較適合成人漫畫讀者閱讀,整體的感覺瀰漫著一種若有似無的憂傷。

《幸福 - 你所在的地方》描述兩位思想及個性都天差地遠的大學生,在成長過程中追尋自己的幸福的故事。主角大富家境清寒,從小就為生計打拼。而另一位主角蘇峻則出身富豪過著富裕的生活。一次偶然的機會,兩人成了朋友。

在相處的過程中,大富羨慕蘇峻所擁有的生活,然蘇峻本身卻很不滿足。蘇峻對大富的人生態度感到好奇,無法理解為何他能夠在困苦中卻顯現十分快樂,而這也是蘇峻一直無法體會到的。隨後大富愛上了蘇峻的朋友小蕾,並開始追求。但小蕾卻表明自己對大富沒有興趣。

作者試圖利用兩者角色上的對立關係探討人生幸福的定義。故事架構很簡單,角色的個性亦相當鮮明。大富個性憨直,蘇峻則玩世不恭。大富整天為生活奔忙,蘇峻則為生活尋找樂子卻無法滿足。大富專情小蕾一人始終不變,蘇峻花心女友不斷的變換。

大富單純的傻,當小蕾問她為何會喜歡她時,絞盡腦汁想了半天卻想不出答案。

蘇峻曾對大富說:「我跟小蕾,是同一種人。」若將蘇峻比擬作王子,小蕾則猶如公主,大富則如同平民,身處在不同世界的三人,卻命運般的交集在一起。故事的發展主要是由大富的角度來切入的,因此女主角小蕾與蘇峻間似乎有不為人知的關係,讀者卻無法得知,增加想像的空間。

小蕾最後還是選擇跟大富在一起,公主下嫁平民。而大富在不斷的努力下漸漸的開始擁有經濟能力,也慢慢實現先前他所羨慕蘇峻擁有的生活,這或許是作者安排傻人有傻福吧。

反觀蘇峻卻一直找不到自己人生的目標而迷失了自我。當他用出乎意料的形象出現在成功後的大富前。大富無法用言語表達他的感受,只好狠狠的揍了蘇峻一拳。對蘇峻說出了自己對他的崇拜。

但蘇峻還是無法體會。故事的結尾中,蘇峻到了北極去看一年一次的日出。卻自白其實自己很羨慕大富的人生。在看到日出的那一刻,蘇峻似乎才體會到幸福的感受。大富羨慕蘇峻,蘇峻卻也羨慕大富,兩者之間的關係著實令人玩味。

這本書讀起來平淡,卻餘韻無窮,讓人會不斷的去思考幸福的內涵。

作者在後記中提到:

常常願望著自己沒有的事物,卻又忽略本身真的擁有的事物。而究竟要擁有多少的東西,我們才會覺得足夠稱得上是幸福。

或許,平凡才是幸福吧。

※參考資料

袁燕華老師網站
袁燕華老師網誌

2008年10月18日

吃飯

昨日在車站附近吃飯,找了家常見自助餐。開動後不久,發現自己進食的速率越來越快。仔細一聽,發現店家放的是搖頭電音。故情緒會影響,變得些許亢奮,吃飯的速度也變得比較快。

比起放台電視讓顧客看新聞看個老半天,這招確實高明,對於客週轉率有顯著提昇。雖然兩者對於吃飯品質的影響效果相當,電視播放的負面或是倒胃的新聞總成為台灣人吃飯的小菜。但我實在受不了,匆匆結束,趕快走人。我看台北人生活都很緊張,連吃頓飯都如此匆忙。

話說回來,我發現一些好店都十分注重用餐環境的品質。我住的地方附近的叉子義大利麵如是。我常點青醬蔬菜義大利麵,青醬即是九層塔,我很喜歡這種味道。每次去時都會播放一些輕音樂,雖然店裡人聲鼎沸,但音樂卻卻可以讓人很放鬆。或是我也蠻常去的摩斯漢堡,店裡放的音樂也不太會影響到用餐情緒。

最近盡量讓自己吃飯的時間拉長,要求細嚼慢嚥,據說對身體比較好。其實消化系統中口也是其中一環,口中的唾液也可以消化食物。若狼吞虎嚥,少了一道消化關卡,對腸胃當然會不好。

吃飯其實也是休息的一部分,為什麼要讓自己也那麼緊張呢?

2008年10月16日

對話

「社會打壓漫畫族群」、「媒體不尊重漫畫迷」、「父母不瞭解漫畫」、「看漫畫的人很幼稚」…網路上類似相關議題的討論,這些被漫畫迷們不斷抗議的議題,長久以來一直發生。

上面全部綜合起來就是漫畫迷口中的「社會對漫畫的偏見」。換言之,所有的爭議似乎源自於:「如何改變社會對於漫畫的偏見?」

最近興起了一股強調漫畫具有知識性的風潮。許多漫畫迷亦相當認同。對他們來說,強調漫畫的知識性似乎可以消除社會對於漫畫的偏見。

文月桑在這個議題上提出了他的看法。認為社會對漫畫的偏見,源自於漫畫中帶有色情暴力,因此想要解決爭議就必須正面處理漫畫帶有有暴力色情開始。但會有人認為在並不需要討論到這個議題。

有人則從產業面去切入,認為只要漫畫產業能夠壯大,問題就可以解決。狂老君指出以港漫產業為例,就算連政府都公然貶低港漫,港漫亦能夠維持其產業規模。

最後會出現一種大家似乎都講的很有道理,卻無法獲得一個共識的狀態。一個問題,各自表述。有人就會跳出來冷冷的說一句話:這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

如果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是不是就不用討論了呢?我並不這麼認為。我必須先特別指出諸位最初思考的方向就走錯了。

我們必須回去思考,台灣大眾對於漫畫的基本價值觀是定位在:「青少年讀物」這件事。有人會罵吳道成:「這根本不用你說,我們都知道。」沒錯,正因為人人都知道,所以沒有人把它當作是問題。

把漫畫當作是青少年讀物並不是一種偏見,而是一種態度。一種處理跟漫畫相關問題的態度。或許可以這樣說:偏見源自於態度。這種態度用白話來說就是:「因為漫畫是小孩子的事,所以要用對待小孩子的事情的方式來處理。

若知曉社會的態度再來檢視跟漫畫有關的議題時,社會大眾的反應就十分合理。

小孩子在看的書,看的人就是幼稚。小孩子的文化,家長不需要去參與或是理解。小孩子看的書裡面有色情暴力,所以要想辦法去立法禁止小孩子碰到漫畫。小孩子還不成熟,所以看的書必須經過大人挑選過後才能看。最好漫畫具有教育意義,能啟發小孩子的學習興趣…

但是漫畫本質上就只是一種文本的表現,為何會被限制在小孩子的範疇內?今天社會表面上似乎不將漫畫當一回事,正是反應那種潛意識裡面,漫畫是小孩子在看待的那種心態。

社會大眾將漫畫當作小孩子的事,我並不覺得害怕。這種態度並非短時間之內可以改變的,需要長時間努力去改變的。最令人擔心反而是漫畫迷本身就有把「漫畫當作是小孩子的事來看待」這種態度。

有這種態度所以才會迴避漫畫裡面成人內容的問題。因為在這種態度的思考下漫畫當然是不能出現成人內容的,因此這個問題根本就沒有必要討論。

我也常常看到有人發言說,長大之後就很少看漫畫,或是說將來等到自己長大後小孩子時不會限制小孩子看漫畫。卻很少聽他們提說「會跟小孩子一起看漫畫」。

好像隱約在暗示:「長大後就不看漫畫了」。反面推論,我懷疑這是否代表他們心裡面也是有這種漫畫是小孩子在看的心態呢?

特別強調的是,我這裡提到的成人內容並不僅包含色情與暴力。而是更廣義的,包括哲學的、人生的、生活上的。

這種心態是阻礙台灣漫畫文化發展的真正主因,會造成漫畫文化一直只停留在青春期,無法向前邁進,因為這種心態會引導出另外一個更重要的問題。

假使今天動漫畫迷們改變了自己的心態,用成熟的態度來處理動漫畫相關議題。馬上就有人會問,那社會上對於動漫畫的態度要怎麼改變?

我認為必須要與社會對話。

怎麼樣算是與社會對話?這必須依照個人能力來判斷。有的人開出版社,有的人寫書,有的人辦研討會,有的人辦講座,有的人寫網誌,有的人寫信去指正媒體報導錯誤…這些都是與社會對話的方法。

日本漫畫文化過去也曾經歷過惡書追放運動之類對於動漫畫界破壞性的社會壓力,然而日本動漫畫界卻能夠屹立不搖,就是因為其產業界與讀者勇於與社會進行交流對話。

岡田斗司夫在其《御宅族學》裡有曾提到御宅族必須要有「通の眼」,指對於「動畫文本的意義與社會的脈絡具有分析的能力」。這一點就是要求動漫迷必須要有將動漫畫與社會結合的能力。換言之,其實就是要求動漫畫迷要有與社會對話的能力

無怪乎岡田斗司夫會嚴厲的批評現今日本所謂萌系的御宅族。因為他們只活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拒絕與社會對話的心態才是值得詬病的!

反之,將漫畫視為是小孩子的事的人就會拒絕與社會對話。這種將動漫畫視為一小圈子人的事,展現出:「反正你們就是不懂。」的封閉心態。甚至表現出:「我看漫畫自己爽的,干你屁事。」這種拒絕與社會對話的心態才是漫畫文化無法提昇的真正阻礙

總上而言,漫畫迷必須先清楚自己的心態是否成熟以及勇於向社會對話的態度,才能真正解決漫畫在社會上定位的問題!

2008年10月14日

讀文月薰〈你媽的漫畫知識論:從父母想限制小朋友看漫畫談起〉

文月薰在〈你媽的漫畫知識論:從父母想限制小朋友看漫畫談起〉一文中提出了一個非常具有思考性觀點,在此先整理介紹他的想法,主要的推論過程如下:

  1. 「社會大眾不尊重漫畫愛好者」只存在於特定漫迷的腦中。
  2. 社會大眾對於漫畫的論點其實是漫畫知識論。
  3. 漫畫知識論就是漫畫教育論。
  4. 何謂漫畫教育論?參照陳仲偉《台灣漫畫文化史》一書中說明。簡言之,具有教育意義的漫畫才適合讀者閱讀。
  5. 提倡教育論者並不看漫畫,並不瞭解一般讀者看漫畫的真正原因。
  6. 漫畫教育論者主張用漫畫分級來消除漫畫的色情暴力內容。然而標準不清、執行力差。
  7. 漫畫爭議的問題在漫畫有色情暴力上。
  8. 強調漫畫教育論的漫迷以為可以幫助漫畫,事實上卻是在限制漫畫。


基本上這篇文章的結論正確筆者十分贊同,但過程推論卻有一些不太合理且不嚴謹的地方。在此先說明文章有誤會的幾個地方。若想清楚幾個關鍵的論點及來龍去脈,詳細請參見陳仲偉《台灣漫畫文化史》一書。

其中本篇最大的誤會是陳仲偉並沒有主張漫畫教育論。然而文月薰的文章卻會讓人誤以為陳仲偉對其下定義。實際上該書中所提到的漫畫教育論的定義是由一位主張漫畫教育論的林文昌先生所下的,這是必須先特別提醒的。

其二、社會大眾並沒有形成一個對漫畫的共識,當然包括漫畫教育論。台灣大眾對於漫畫的基本價值觀是定位在:「青少年讀物」。不僅在一般大眾,就連許多自稱漫畫迷心中亦如此看待而不自知。換言之,我們社會集體對於漫畫的態度用白話文來說大概是:「因為是小孩子的事,所以不需要太認真去對待。」這種態度才是造成台灣漫畫無法前進的最大障礙。

由上推論可知文月桑認為社會中存在著漫畫教育論並不正確。因為主張該論點者其實是少數人。漫畫教育論者將漫畫當作是控制青少年思想的工具,如過去的漫畫審查制度就是該論最著名的例子。但隨著時代的演進,漫畫教育論已走入歷史。

文月桑並且混淆了漫畫分級論跟漫畫教育論的內涵。近代興起的漫畫分級論是由漫畫教育論所延伸而出。但其執行的漫畫分級制是藉由政府定立行政規則管制漫畫的方式達到分級目的。且其失敗主因與原先的漫畫教育論者的主張並沒有直接的關係。

文月薰強調漫畫爭議中是色情暴力,但其文章結論然而卻會讓人誤會說可以反面推論:「只要讓父母接受漫畫中的色情暴力就可以解決漫畫問題」這種令人無法接受且不太可行的結論。但其實色情暴力只是冰山一角,就算有可能解決,真正的問題還是會存在。

然而真正的問題是什麼?

2008年10月11日

96年劇情漫畫獎總整理 05.雕塑王

《雕塑王》作者張佩芳,筆名阿ㄌㄨㄥ(ALON)。畢業於有台灣漫畫家搖籃美稱的復興商工。二零零二年以《影殺》獲得第一屆全國漫畫新人獎少年組第二名,並於同年參與製作《大肥貓 - 漫畫爆走族》。零三年參與製作《大肥貓 - 同人誌 - 手工書DTY》。零五年參加4C數位創作競賽劇情漫畫組比賽以作品《末日之歌》入選。零六年參加4C數位創作競賽劇情漫畫組以作品《聖火皇》獲得銅獎。零七年以《雕塑王》獲得96年度行政院新聞局劇情漫畫比賽一般組佳作獎。

張佩芳老師畫技純熟,具職業漫畫家水準。畫面頗具立體感,如一幕從山坡上鳥瞰下去的跨頁畫面就張力十足。特別要值得誇讚的是人物的感情表現相當豐富,非常有感染力,讓讀者能夠真實的感受到人物喜怒哀樂。唯一遺憾的是人物的比例有時會失控,四肢變得很不自然,但所幸並不影響閱讀。


這是個追尋夢想的故事


一次偶然的機會裡,小時候的悠威參觀美術館時受到雕塑作品所震撼。他表達他的感受,身邊的人卻將他當作是過動兒而不當一回事。唯有悠威的父親試著了解他並相信他,最後支持他走向雕塑創作之路。

數年過去了,悠威進入美術學校學習雕塑創作,並逐漸嶄露出他對於雕塑的天份。某日衛生委員小皙因細故與悠威磨擦,在憤怒之下小皙對悠威說了一些很殘酷的話,使得悠威對於雕塑之夢產生動搖。然而父親的一席話,讓悠威重新找回對雕塑的動力。隨後悠威與小皙接觸後,發現她放棄雕塑的原因,他決定幫助小皙找回對夢想的熱情。


找回當初寫文章的熱情

 
當初這本書剛買到手時,我並沒有很大的期待。從封面及標題看起來似乎只是一本單純勵志的作品。躺在床上翻了幾頁,最初只感覺發現作者畫技很專業。再繼續翻了幾頁,注意到作者對於畫面的處理十分精彩。但隨著劇情緊湊的演進,我不知不覺的從床上跳坐了起來。

看到結局我的肩膀在顫抖,好久沒有看到這麼直透人心的感動。這麼強烈的情感表現。我彷彿可以聽到書中人物在對我嘶吼著他們對於夢想的執著。明明是灑狗血的追尋夢想的劇情卻真實到像是真的發生過的,我實在無法文字來形容那種感受。


我感覺到作者是用生命在畫這本漫畫的。


果然不出我所料,最後一面作者在結語時寫下了這一段話:

「這本《雕塑王 - 邁向夢想之路》對我的意義重大,除了要獻給昔日的同學與老師以外,在完成它之前,我幾乎,已完完全全要放棄漫畫了。」


老實說這次寫劇情漫畫獎的文章對我是一大考驗。因為我必須面對那些不是很對我口味的漫畫,想當然爾會對這些作品會出現些負面感想。我一直害怕這些感想會傷害到作者而盡量有所保留。但這樣勉強式的寫作讓我靈感匱乏。

看完《雕塑王》後我感到相當的震撼。我對於劇情漫畫獎的立場從質疑轉成支持。這麼感動人心的作品居然從來沒有人談論過,我開始懷疑:不知道台灣還有多少好作品還沒有跟讀者見面的?不知道台灣還有多少好作者沒有表演舞台的?我找回了當初寫作的動機以及開始思考劇情漫畫獎新的價值。

「一個人,只要我還有一個人支持我,我就有力量撐下去。」張佩芳老師在結語的時候這麼說著。不知道現在張佩芳老師是否還有在創作?我想告訴她:


在我的心中,這本書是劇情漫畫獎真正的第一名。


加油!張佩芳老師!請您繼續創作下去吧!


※參考資料

4C數位創作競賽2006年歷屆得獎作品名單
艾瑞肯整合行銷公司

2008年10月9日

媽媽,為什麼我不能看這本漫畫?

「媽媽,為什麼我不能看這本漫畫?」小熊問。

「孩子呀,這就要從好久好久以前說起了。」熊媽媽回答。

「在台灣社會當中,漫畫是專屬於孩童在看的。從當年的諸葛四郎、機器人阿金等等,我們可以發現社會價值觀中漫畫這種文本是被定位在給孩童看的。」

「然而在日本社會中,漫畫經過長時間的發展,在社會價值觀中漫畫是被定位在給所有人看的,因此漫畫會有分成人漫畫以及非成人漫畫。」

「當日本漫畫藉由盜版漫畫進入台灣市場的時候,就發生了價值觀的落差所產生的碰撞。」

「當年零號女刑警這本書被批評,就是在這種碰撞下的代表。因為該書在日本是屬於成人漫畫,到了台灣後卻並未分級而讓一般的青少年得以觀看。」

「於是社會上出現漫畫有害論,從漫畫是給兒童看的立場下去思考,認為色情與暴力是不可以給兒童看的,因此要求所有帶有色情與暴力的日本漫畫從漫畫市場上消失,但實際上是不可能的,並且被漫畫迷所抗議。」

「於是也是從漫畫是給兒童看的立場去思考的漫畫教育論興起。漫畫教育論強調漫畫的教育性,認為此類漫畫可以給兒童帶有正面意義。」

「漫畫教育論表面上解決了問題,卻還是認為漫畫是給孩童看的,因此出現了一個盲點,日本漫畫中漫畫並不只有給兒童看的,因此成人的內容還是會隨著日本漫畫進入台灣,漫畫教育論無法解決問題的原因就是因為基本價值觀認定不同。」

「隨著時代的演進,台灣社會對於漫畫價值觀有了小幅度的改變,認為漫畫是定位在給青少年看的。從漫畫教育論所延伸的漫畫分級論興起。漫畫分級論是由政府主導,以青少年的角度來分析漫畫是否適合他們。」

「漫畫分級論基本上還是延續了漫畫教育論的盲點,因為以漫畫是給青少年或非青少年的分法,與日本漫畫中成人或非成人的的分法,仍然會出現價值觀思考的落差。」

「以漫畫分級舉例,漫畫出租店思考的出發點不同則會產生不同的結果。若以青少年角度來思考,漫畫分級就會出現盡量不要讓出現非青少年看的作品,將成人內容完全屏除的作法。」

「而以站在成人角度去思考,分級制度就會意識到漫畫是會有成人內容的,而將重點放在如何讓非成人碰觸到成人內容的作品。而會出現成人漫畫專門店的設置。」

「不過社會以及大部分的漫畫讀者從來沒有意識到問題的根源是在價值觀定位差異的問題。而一直停留在舊有的思維認為漫畫是專屬於兒童,就算新一代的讀者還是將漫畫定位是專屬於青少年而不自知。因此才會產生避談漫畫有成人內容這一件事情。」

小熊聽完目瞪口呆,完全不能理解熊媽媽在講什麼。

「那…就代表說我不能看這本漫畫了嗎?」

「對呀,等你長大後就可以看了。」熊媽媽回答。

「媽媽,我還是不知道為什麼我不能看這本漫畫?」小熊想了一下又問。

熊媽媽聽完目瞪口呆,嘆了一口氣,決定用老方法。

「你他媽的敢給我看,我就打死你。」

小熊哭著跑進房間,打開電腦連上網,在論壇上發表一篇:為什麼父母要迫害我們看漫畫的文章!

同樣時間在其他地方的幾隻有相同遭遇小熊,狂推並附和他的文章。

於是漫畫迫害論就產生了。

2008年10月7日

閒聊

劇情漫畫獎系列結尾已經快要寫好了。本來預計寫個一千字左右已足,不知不覺寫了四千餘字,超乎原本預期。

可喜的是,從看劇漫獎作品的過程當中找回當初寫作的動機。

在找資料的過程中發現《第2回M.I.M.C モーニング国際新人漫画賞大賞》的得獎作品。詳情請見:CCSX Makes ACG NEWS 支店

在該獎的官方網頁上對得獎作品都有一段不短的評論。

反觀新聞局劇漫獎近年來的得獎作品網頁中,卻僅有介紹而無評論。第一屆的劇漫獎網頁上雖有評論,卻都只是一句話。有商業價值啊、有趣呀…感覺好像是網路上隨便一個鄉民寫的。

很難想像評審委員個個都來頭不小。評審委員通常有十來個,作品最多也不到十個獎。如果請他們一人評一本,字數也不用太多,一兩百字即可。難道作不到嗎?還是他們怕被批評?還是公務員常說得一句話:「多作多錯,少作少錯,不做不錯。」因為怕被人批評,乾脆不寫?這樣妥當嗎?

連我這種網路上隨處可見的不專業的網誌寫手,隨便寫寫也有幾百個字。

讀者根本不曉得這部作品獲獎的理由在哪?於是造成耳語不斷,劇漫獎的公信力蕩然無存。有多少人會因為衝著劇情漫畫獎而去買那本漫畫的?有誰相信劇情漫畫獎的嗎?

劇漫獎評審大人們,加油好嗎。

※參考資料

92年度「劇情漫畫獎」得獎名單

M.I.M.C. RESULT

2008年10月4日

96年劇情漫畫獎總整理 04.板skate

《板SKATE》是許瑞峰老師的第一本單行本。我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很難下筆。在要在東立三書裡面排名的話,《黃昏的散步者》一定是第一。第二的話我會排給本書。這本書表現的不能說他差,但也不能說他好。只能評價他中規中矩。我在寫本文時構思良久寫不出來之原因在此。換言之:不曉得要寫些什麼。

許瑞峰的畫風是我分類中的台式風格。台式風格表面上很像日式畫風,但仔細觀察後會發現在眼睛的畫法上有很大的不同。日式風格非常強調眼睛,會將眼睛畫得很複雜。而台式風格中眼睛就比較沒那麼重要。總體感覺感覺得出來作者很用心的在畫,許多小細節的部份作者都十分仔細不馬虎,這是值得讚賞的。

書名「SKATE」是滑板的英文單字。這本書的故事正是講一個小女孩玩滑板,靠著熱血夢想要挑戰滑板比賽的最高境界:五丈原大賽。

作者人物設定中,將所有人都使用三國人物的名字。主角是女性卻叫劉備。他的一起玩的好朋友叫諸葛亮、教滑板的老師叫水鏡先生、第一個遇到的夥伴叫趙雲、之後加入的夥伴叫關羽跟張飛…

然人物設定與故事的連結上發揮的不甚理想。一開始會以為這個故事跟三國有關係,但實際上這個故事跟三國人物一點關聯性也沒有。感覺上作者只是借三國人物設定來用。本書角色就只是碰巧叫這個名字,而這個名字又剛好跟三國人物同名罷了。

從前從前有個太監…

下面呢?下面沒有了。這是我對《板SKATE》結局的感覺。在最後的結局中,作者安排時間推進到三年後的五丈原大賽。劉備等人以長大的姿態出現,面對他們的是強敵呂布隊。在漫畫最後一頁中畫著比賽場地的遠景,從中傳出主持人大聲宣佈:「比賽開始!」

然後呢?通常會出現的〈下回待續〉並沒有出現,取而代之的是:〈全書完〉。雖然知道這本漫畫是一本完結,看到這樣結局安排時卻十分意外。

作者應該曉得這本書一定是一本完結。卻使用這種長篇漫畫才會出現的結尾。在另外一個角度來解釋上作者似乎有種企圖。他似乎希望這本書會成功大賣,這樣他或許就有機會可以繼續將故事畫下去。如此的話就不難理解為何作者會選擇安排這樣的結局了。

但不知道該說是作者貪心,還是讀者貪心。讀者要的不多,不過就是一個完整的故事罷了。這種結局方式用個大家常用的形容詞,就是爛尾。這種結局安排會讓讀者負面的觀感,認為這本漫畫是被腰斬的。

※參考資料

許瑞峰網誌

2008年10月2日

十樂寺的短篇作線上試閱

除了COMICOMI以外,其實還有一個網站提供台灣漫畫原創作品的試閱,那就是台灣漫畫家數位博物館。這個網站應該是文建會委託亞太漫畫協會所製作的。

網站整體給人的感覺十分封閉以及不友善。封閉主要造成的原因是操作介面難使用、網站內容很多主題不明確。看到台灣漫畫史介紹卻莫名其妙的只有英文版。有許多資料已經過時不太實用,卻像雞肋卻混亂地充斥著整個網站。整個網站做的很花俏,卻沒什麼吸引力。

已經成立許久卻沒什麼人氣。論壇最新的一篇文章是漫畫家約說要去吃飯。文章也大多是轉貼的新聞。似乎沒有太多的讀者注意到這個網站。

中間看起來像廣告的地方,仔細一看才發現原來可以看線上漫畫。但非常難用,當想要看下一部漫畫時,會發現網頁自動跳回去第一頁,必須重新點選到原本想要看的那一頁。


不過後來逛了一下網站,發現網路漫畫圖書館這個頁面使用列表式的展示全部的作品,如有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找看看有沒有喜歡的作者。非常可惜的是每一部作品都僅節錄一小部份。

在我點進去觀看時,發現一個留言注意事項。不看還好,看了差點把正在喝的咖啡吐在螢幕上。
    1. 請登入會員留言。
    2. 留言注意勿涉及不實誨謗,以免觸及法律刑責。
    3. 如有不實留言,將觸犯刑法『加重譭謗罪』與『公然污辱罪』,並將會對於被告提出訴訟與名譽賠償等法律行為
    4. 刑法加重譭謗罪得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公然侮辱罪得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5. 並且被害人可以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95條,請求損害賠償。
套句記者常用的話:警告的意味相當濃厚

我並不曉得該網站是否有遇過多麼惡意的發言者。從該站發言的情況看來,確實嚇阻了不少惡意的發言者。(但善意的發言者也被嚇阻到了。)這種不友善的態度,實在是讓人無法理解呀,如果擔心讀者會亂留言,何不將該留言關閉?

相對於COMICOMI留言的百無禁忌,這裡的留言就比較單純一元化。

不過話說回來,在我的觀念裡:一部無法經得起讀者批評的作品,不會是一部好作品。以下是網路截圖。


唯一的驚喜是在其中發現的十樂寺老師的一些短篇作品,非常難得。十樂寺近年來往美國發展,除了《潘安艾力士》令人驚鴻一瞥後再也不見其作品,實在是令人扼腕。在此特別整理給諸位觀賞。關於十樂寺老師請參閱《吳道成筆記:潘安艾力士》

一、《潘安艾力士》34P
僅節錄部份故事。
二、《瘋狂星期八》8P
非常有趣的異色童話,完全顛覆你對小紅帽及十樂寺老師的想像。
三、《Dark minds》7P
全彩頁,展現出十樂寺老師美式畫風的強大功力。
四、《Star Wars》6P
全篇無對話,用精密的黑白線稿表現出星際大戰的人物及飛行船。
五、《X-Men》6P
全篇無對話。
六、《契約》24P
頗富反思意味的寓言故事,出賣靈魂與惡魔簽訂契約,是正確的抉擇嗎?

※參考資料:

台灣漫畫家數位博物館

2008年9月30日

談漫畫評論心得的界限

我在網路上跟人討論台灣漫畫時,最害怕也最常遇到一種人。

他們相信只要台灣漫畫產業能夠向日本取經,全面性的採用日本漫畫產業的制度就能夠台灣漫畫興盛。甚至有人會反面推論台灣漫畫之所以不興盛之故,就是因為不效仿日本漫畫產業的經營方式。這包括了編輯制度、畫風、題材取向…一切的一切。

在面對這個議題時,我的基本原則是:對於不是很了解的事情,不使用肯定句並持保留的態度。

討論的過程中我很少遇過對於日本漫畫產業相當了解的人。在通常的情況下,他們對日本漫畫產業的理解僅停留在片面的、一知半解、幻想式的程度。

但若與他們表明:「假設你我都不是很瞭解,甚至對日本漫畫產業制度有明顯的謬誤的情況下,我們是不是應該不要討論這個議題?」講明白了,即是關於產業問題在「你也沒比我懂多少」的情形,我們也不用浪費時間討論了。

這種人會大聲抗議說:「即使算我不懂,我不過是在提出意見罷了,而且你也沒辦法證明我的意見是錯誤的。你憑什麼說這種問題不能討論!」

在尊重別人的意見立場下,實在是無法直接否定他。但他們似乎有些討論上的基本觀念弄不太清楚。

這種議題其實是有兩個層次的。第一是讀者究竟能不能討論這類議題?第二是讀者能夠討論議題的限度到哪裡?

我認為應該要回去思考漫畫與讀者之間關係的本質。讀者跟漫畫的關係究竟是怎麼樣的呢?我試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

先前我曾提過網點如味精這個譬喻。後來我繼續思考直覺此說值得可以解決不少漫畫討論上某些爭議性強的問題。何以見得?

漫畫本質上是書,而書對人類來說,是心靈上的糧食。若我們將漫畫拿料理比擬之,其與人之間的關係就清楚了。郝明義老師所著《越讀者》中也提倡相當的想法,他將漫畫譬喻作甜食,我十分贊同。

一本漫畫作品猶如一道料理。故事內容是材料,畫技是料理的技術。職業漫畫家猶如一位職業廚師、漫畫出版社猶如連鎖餐廳…

寫漫評文猶如寫食記一般。關於一本漫畫究竟好不好看無論是任何讀者對於作品本身均有能力去提出評論或是心得的。除非是刻意詆毀出版社的情況下,一位讀者的意見應該是要被尊重的,尤其是讀者之間。

行文到此,我們應該可以清楚的了解到:雖然我們不懂得如何經營一間餐廳。但我們知道這一道料理好吃與否?是否符合自己的口味?換言之,一般讀者在沒有經營過漫畫相關產業前提下,確實是很困難對出版社運行的方式或制度做出批評的。

是以,身為一位讀者,可以做的就是告訴廚師或餐廳老闆,他們的菜好不好吃。倘廚師或老闆虛心接受,是為幸。倘他們惡言相向,不理不睬。大可一笑置之,下次不來光顧即可。

不知諸位以為然否?

2008年9月27日

尊重動漫就「別」再宅來宅去

近日見聯合報一則投書,內容是有一學生要求媒體不要在濫用「宅男」來將動漫迷(在此不使用ACG迷有其理由)污名化。

對於該生發出的不平之聲,我倒有一些看法。姑且不論其所塑造的社會壓迫的形象是否存在,我們先從御宅族跟宅男的部份談起。

首先要有一個前提:詞彙是人造出來的使用的

在我的理解中,御宅族一詞在日本經過宮崎勤事件、秋葉原殺人魔等社會事件後,在社會上之評價已帶有貶義。就算是將其賦予正面意義的岡田斗司夫所提倡的御宅族其實也非主流意見,然而論者卻特別強調這才是御宅族的正統定義,卻完全忽略他的普遍性。

台灣社會對於御宅族的形象來自於日劇電車男,而其所代表的正是日本社會對於御宅族的普遍貶義的形象。既然御宅族一詞從日本帶過來時就帶有貶義,我們何必要又「正名」呢?

而宅男是台灣新創的詞,乃自前述日本御宅族貶義裡衍生出台灣的特有詞彙,當然會概括承受其原本所有的意思。而在望文生義的使用習慣解釋下,又將隱蔽青年的性質融合進去了。換言之,既然這個新創立的詞彙原始的意義就是出自於貶義的。又怎麼能責怪其誤用?

綜上言之,若真想要尊重動漫則應該要捨棄使用宅男或是御宅族,這些本來就具有貶義的詞彙。而是直接回歸使用動漫畫迷、遊戲迷等原始、中性的詞彙才是。一昧的強調御宅族或是宅男的「正名」,只曝露了自己跟媒體一樣根本就搞不清楚這些詞彙的意義罷了。

※參考資料

尊重動漫別再宅來宅去
維基百科 - 御宅族


2008年9月25日

談讀者與單行本

本篇是承續前一篇的思考,進而作闡述。前一篇的性質較鬆散,我在本篇中會將精華整理在下一段,讀者也無須回前一篇觀看,本文將獨立成篇。


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前篇提出了一個基本的想法,將讀者購買單行本的行為類比成男女結婚的過程。一般而言,在結婚之前男女會藉由約會的方式認識對方,進而判斷對方是否適合自己,最終則是迎娶入門。

而讀者在購買單行本時也有類似的過程。蒐集書籍相關資訊的階段就猶如約會,在這個階段讀者盡其所能吸收與作品相關的資訊,希望能了解該作品是否符合自己的口味。而購買單行本的行為,則猶如將對方迎娶入門。

我試圖用這種譬喻方式清楚的說明讀者與單行本兩者之間的關係,在此必須先假設讀者購買單行本前必先進行蒐集資訊的動作。進而言之,當一個漫畫作品無法提供激發讀者購買的資訊時,影響的是他的單行本的銷售量。我們藉由比較日本以及台灣的消費模式來釐清台灣漫畫所遇到的一個限制。

我們先來看看日本漫畫市場的情況。依我所知,日本漫畫習慣在定期刊物上連載,一方面累積人氣,另一方面從中蒐集讀者的喜好,藉此修改劇情的走向。對讀者來說這是蒐集漫畫資訊的重要管道,從新連載的走向可以知道該作品究竟有沒有收藏的價值,另外一方面在長時間不斷的閱讀下則可以加強購買的確信。

台灣的漫畫市場則幾乎略過定期刊物的過程,直接跳到購買單行本的階段。因為台灣漫畫期刊數量稀少,不足以提供讀者足夠的資訊來判斷該作品是否適合購買。因此讀者習慣到租書店去以低廉的價格租書來蒐集相關漫畫的資訊。理論上因為購買單行本的成本較高,故讀者並不會以遠高於單行本的成本去蒐集漫畫作品的資訊。


想要看台灣漫畫,「門」都沒有


從我蒐集劇情漫畫獎的作品時,發現一個重要的問題:劇情漫畫獎作品本身的相關資訊極其貧乏。別說是激發讀者購買的確信了,不僅實體書在租書店抑或是圖書館中均十分難取得。甚至是在網路上介紹其資訊也十分稀少。

雖然新聞局常拿著劇漫獎作品到處參展並印製相關介紹的書面資料。但其所揭露資訊量仍然無法達到足以吸引讀者購買。綜言之,在讀者未了解足夠的作品資訊前,期望讀者會購買作品是相當困難的!

而傳統出版社並也不能意識到這個問題點,而將台灣漫畫同日漫方式來經營。表面上日漫有許多作品在台灣並未連載卻可以賣得很好,然而出版社卻忽略了讀者會藉由租書店以及網路上來認識該漫畫的相關資訊,進而達到購買的確信。

換言之,台灣漫畫出版社設想中完全忽略了讀者蒐集漫畫資訊的前階段,而認為漫畫讀者會以單行本作為資訊蒐集的主體,因此就會出現許多台灣漫畫第一次與讀者見面就是直接發行單行本的情形。

甚至讀者也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點。常見一種論點,本土漫畫市場賣不好乃是因為盜版所致,而責難讀者只會享用網路免費資源而不購買單行本,卻忽略了上面所提到的,讀者會出現蒐集漫畫資訊的階段。

與其一昧的怪罪盜版產生,不如去思考讀者會有在購買單行本前進行資訊的蒐集及挑選的需求,並且這個成本是越低廉越好。最近有許多網誌漫畫家產生即是一個良例,讀者能夠在作者的網誌上完整的接受作品的資訊,因此這些漫畫作品會有一定的銷量是合理的。

就現實而言,今天讀者想要找一本日本漫畫的資訊時,無論是從網路或者是實體書籍均十分的容易。因為在台灣所謂的漫畫研究者,大部分都是以介紹日本動漫畫為主,甚至還有社會人士寫了一系列的專書並被稱為專家。因此台灣市場以日本漫畫為主體,是自然的。

令人諷刺的是,反而當讀者想要找一本台灣漫畫的時候,卻會碰上資訊貧乏的瓶頸。從前面我所提劇漫獎的例子可以聯想到一般台灣漫畫的情形,因此出版社預期讀者會直接購買單行本的想法,從根本上就忽視了讀者在購買作品前那個蒐集資訊的階段,在這樣錯誤的認知下,與其怪罪讀者不捧場,是否應該檢討本身經營的盲點呢?

所幸越來越多的漫畫出版社意識到這個問題,如全力出版社從今年開始營運的線上漫畫閱讀網站《COMICOIMI》以線上連載的方式,試圖讓更多的讀者能夠接觸到更多的漫畫資訊,全力出版社所作的努力是值得肯定的。

參考資料

COMICOIMI
全力出版社

2008年9月23日

海角七號

前一陣子跟朋友去看了海角七號,實在好看。網路上讚譽海角七號的文章數量極多,在此也不錦上添花。不過看海角七號似乎變成了一種全民運動,也是挺有趣的。在新聞看到有人看了兩、三次,甚至有說九、十次的,不知是否為真?票房也屢創新高,蠻開心的。這證明了只要有好作品,觀眾是不會吝嗇來花錢支持的。反言之,常見有人批評說台灣人對本土作品帶有成見,以致本土文創業發展不起這件事,其實是有反證可推翻的。若這句話是出自於一位讀者口中,只能證明其心中自有成見;若這句話是出自於一位創作者口中,只能說他在為自己的失敗找一個藉口。

今天到重慶書街走了一趟,想過去曾在此花上不少時間找尋鄭問的書,感觸良深。而此行目的在於尋找劇漫獎的作品,經我一番探訪後,發現原先在網路書店上有的五本書:洪培恩《星光勇者》、許瑞峰《板 SKATE》、蕭乃中《黃昏的散步者》、袁燕華《幸福 - 你所在的地方》、張佩芳《雕塑王》,在實體店面上也都有不少存貨,令人感到欣慰。

因新人獎並無印書限制,周玉騏《沉墨》及黃于航《碰莫點吉》兩書市面上應沒有存書,故我是以買到賺到的心態來看待的。然令人遺憾的是張放之《惡犬來喜》以及劉佳青《永世‧永遠 Forever and Ever》兩書居然一無所獲。特別是《永世‧永遠 Forever and Ever》無論是網路上或者是實體店面都完全找不到相關資訊,實在是很奇怪怎麼找都只有這本書得了獎的訊息。

這種現象就變成了,只要單行本買不到,這本書就永世、永遠與讀者絕緣了。

這種特殊的現象,值得我們去思考。依照我所知,日本漫畫會先在定期刊物上連載,一方面累積人氣,另一方面可用不同方法了解讀者的喜好,藉此修改劇情的走向。而單行本的功能對出版社來說是回收刊物的成本,對讀者來說則是該作品已經具有可收藏的價值。

這是台灣跟日本有很大明顯差異的地方。在台灣一般讀者在接觸漫畫資訊大體上是透過租書店租單行本這個管道。另外因刊物在台灣數量不多,故造成讀者在第一次接觸作品時就直接碰上單行本的情形。

用個誇張一點的譬喻來說,今天讀者就像是想要結婚。看定期刊物就像是在挑選女朋友。先找幾個好的對象,觀察對方的情況如何,是否適合自己。等到真正尬意的時候在將他迎娶入門,也就是購買單行本。像我這種為了作研究而去購買的人應該不多。大部分的讀者還是會先選擇觀望態度。

現在問題來了,有人會在完全跟對方陌生的情況下,就直接把對方娶回家嗎?雖然說這種事情常常發生在漫畫劇情裡面,但現實跟想像中應有很大的差距的。

2008年9月19日

我的星簽圖!

《星光墜在希伯來》第二集上市了!最近終於收到書了。依照慣例,凡訂購三本者可以請作者簽你所指定的圖,於是我在絞盡腦汁後,想出了下面的兩個主題。現在就讓大家來看看我簽了那些圖。

▼簽圖一號


「在陰暗的房間裡,簡加乘手上一面畫著卡爾跟耶克的BL圖,另一面臉上卻默默的留下了男人的眼淚,心中暗自發誓…」

「媽媽,挖一定艾要成功回去!」


「腐」的思想對我而言是一個難以理解的領域。特別是將角色配對這個腐化的過程更是複雜難懂。我想對於腐眾而言,只能用一句:「萬物皆可腐,唯有情無價。」來形容吧。

雖然我有認識喜歡BL的男性,但基本上喜歡BL的應該大部分是女性吧,因此才會被稱為腐女。無論如何我想對於正常的男生來說,僅是想像兩個以上的男性在妖精打架,生理上應會感到不適應的(在此沒有任何冒犯的意思喔)。

基於此我想簡嘉成老師在面對眾多腐相關圖的時候,不知道會用什麼樣的心態去思考。於是就有了上面哪張圖的產生。不過大部分的人在簽圖時都還滿含蓄的啦,也沒有出現過於誇張的場面。正所謂:「小腐怡情,大腐…糟糕!

▼簽圖二號



「卡爾不經意時,撞見蜜拉跟耶克一起在唱卡啦OK。」


因為劇情的安排之故,卡爾一直不曉得蜜拉聲音的秘密,且隱隱約約有一隻神秘的手,總當卡爾快發現蜜拉秘密時想辦法讓他們兩個分開。這種的不可思議的巧合,可謂是命運的安排吧。

不過該遇到的總是會遇到。按照劇情的發展推論,卡爾勢必會遇到蜜拉,也終究會發現歌聲的秘密。結果可能會有兩個,其重點在於卡爾良心的拉鋸,第一種路線是卡爾理性戰勝於感性,一槍把蜜拉給殺了,這種可能性比較低。而第二種路線則是卡爾感性超越理性,在一番內心交戰後,決定保護這個上天賜與的天籟美聲。無論是劇情合理性及發展性來看,後者出現的機率較大,特別是保護蜜拉這個部份更可以使作者充分發揮的空間,例如說可以在安排一些冷血的角色欲上報高層舉發卡爾窩藏猶太人之類的劇情,甚至卡爾可以選擇違抗命令讓蜜拉逃跑,其後卻自己留下來擔當責任…

當冷酷無情的鐵漢,碰上天籟之聲的少女,究竟會碰撞出怎麼樣的火花?讓我們拭目以待!

2008年9月17日

挑戰者何時出刊?

我一直不太清楚comi化的挑戰者連載時間順序如何。身為一個粉絲總是想追著進度跑,就像是小狗看到郵差會追上去一般。不知為何全力出版社沒有公佈連載進度,在comi的官網上尋找後也沒有找到相關的進度表。不過突然想到在comicomi的電子報裡疑似曾有八月份預定連載進度表。仔細閱讀後發現那份進度表。說到電子報,八月後就沒出刊了。

※【全力☆挑戰☆電子報!!★號外★】vol.8 ComiComi Alpha版開放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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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連載8月新作預定表 @ ComiComi (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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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林迺晴《機甲盤古》第三十七章
8/8 梁紹先《毛球突擊隊》ball.24
8/10 張季雅《Welcome to Forest》Chapter.8
8/15 簡嘉誠《星光墜在希伯來》第二十四曲
8/18 孟宸《章魚桔丸子的漫畫教室》vol.5
8/20 林迺晴《機甲盤古》第三十八章
8/25 孟宸《潘朵拉精靈》vol.1
8/28 陳南羽《企鵝皮的胡言亂語》第十七講
8/30 SALLY《日日美好》day.21

(以上為預定表。如有變更還請依照實際發佈時間為準)

上面看似混亂、沒有順序的進度表,可能是我們想尋找的那位郵差,我們大膽將將八月替換成每月的話,則出現下面這個順序。

※挑戰者連載進度表(假設)

每月05號 → 林迺晴《機甲盤古》
每月08號 → 梁紹先《毛球突擊隊》
每月10號 → 張季雅《Welcome to Forest》
每月15號 → 簡嘉誠《星光墜在希伯來》
每月18號 → 孟宸 《章魚桔丸子的漫畫教室》
每月20號 → 林迺晴《機甲盤古》
每月25號 → 孟宸 《潘朵拉精靈》
每月28號 → 陳南羽《企鵝皮的胡言亂語》
每月30號 → SALLY 《日日美好》

我們可以發現其中館主從月刊進化成半月刊,儼然成為挑戰者的台柱。此外孟宸老師一個人同時間連載兩部作品,展現出不可小覷的實力。令人遺憾的是VOFAN老師並沒出現在這個進度表中,在此要敲碗表示抗議,還我colorful dreams!

八月基本上是照著電子報中的進度表走,正所謂「大膽假設,小心求證。」讓我們來瞧瞧九月之情形。

※截至本文章發表前已出刊的作品

9/05 林迺晴《機甲盤古》第三十八章 準時出刊!
9/08 梁紹先《毛球突擊隊》ball.25 準時出刊!
9/10 張季雅《Welcome to Forest》Chapter.9 準時出刊!
9/15 簡嘉誠《星光墜在希伯來》第二十五曲 準時出刊!

(以下時間未到)

9/18 孟宸 《章魚桔丸子的漫畫教室》vol.6 ?
9/20 林迺晴《機甲盤古》第三十九章 ?
9/25 孟宸 《潘朵拉精靈》vol.2 ?
9/28 陳南羽《企鵝皮的胡言亂語》第十八講 ?
9/30 SALLY 《日日美好》day.2 ?

到目前為止,連載的漫畫有按照進度表所排定上檔,可見這個進度表相當具有可性度。當然這個假設的進度表只是一個猜想罷了,僅供諸君參考之用。無論如何,還是一句:

「如有變更還請依照實際發佈時間為準。」

2008年9月14日

96年劇情漫畫獎總整理 03.黃昏的散步者

蕭乃中老師,又名漢寶包。曾以《最後的連線遊戲》獲94年劇情漫畫獎,該作品未出版。本次獲劇情漫畫獎佳作獎及最佳劇情獎後,復由東立出版單行本《黃昏的散步者》。

蕭乃中老師素描底子夠,畫面上手繪的感覺非常強烈,然筆觸線條分明,不會給人雜亂之感,帶給人的印象乾淨俐落。特別是網點使用不多,此之甚好。網點如味精,讓漫畫家省事方便之用,然若過多卻掩蓋作品本質。我在看漫畫時,特別偏好少用網點之作品,如早期的任正華老師、《厄夜怪客》之平野耕太均是佼佼者。

從復仇開始談起

黃昏的散步者是傳說中招喚末日魔神之道具,眾多權力者總費盡心思欲得之。維特老師是一位小學老師,某日上課中突然有敵襲來,將所有人石化。維特逃過一劫,卻意外得知傳說中的道具居然在學校之中,而敵人之目標正是該物。維特欲將該物討回而追上,卻牽扯出維特那段曾遭遇過不為人知的經歷。

《黃昏的散步者》書名看似悠閒,故事探討的核心卻很沈重:「復仇」。

為了復仇,所以必須取得那絕對的力量,卻沒考慮到其所帶來的惡果。故事中的主要角色都有其復仇的理由,當在面對能夠實現其復仇目的之機會時,每個人物均做出了不同的選擇。

書開頭寫著:「有時回頭看這一生…會覺得盡是地獄的光景…但有些天堂,又躲藏其間。」我感到作者隱約在提示我們,天堂與地獄其實是在你我心中的抉擇。當你心中充滿復仇的想法時,地獄會選擇跟著你,或是說是你自己選擇了活在地獄。當只有在選擇原諒時,精神才會隨之昇華而從地獄的桎梏中解脫。講白話些,便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快樂結局

雖說主題是那麼的嚴肅,作者在劇情編排上安插的許多有趣的情節,角色間的互動亦活潑逗趣,且帶給讀者是一個滿意的結局,最後整部作品讀來心情是愉快的。

黃昏的散步者最值得誇讚的是其故事完整性。以一本單行本的長度來看,另外同樣獲獎之作品,《星光勇者》主篇太短還得用短篇補足頁數,而《板SKATE》則令人有未完之感。《黃昏的散步者》故事架構完整,值得稱許。

看漫畫看到一個程度,畫工好壞已非重點。反倒開始回到漫畫的本質:一個好的故事表現。若我是評審委員,定會將首獎頒給此書。我想或許是為了彌補,才會頒最佳劇情獎給《黃昏的散步者》罷。

此書唯一的遺憾是書皮揭露資訊不夠清楚。在無劇情說明、從書名無法得知該作品的內容以及新作者之情況下,讀者恐怕會不敢下手購買。若有機會再版,可能要注意一下。

※參考資料

蕭乃中老師網誌
文月薰 - 「黃昏的散步者」漫評文
那迪亞 - 黃昏的散步者 絕對力量使人沉淪
karendog991 -〈黃昏的散步者〉觀後感


抬槓

最近搬到永和,好不容易安頓下來了。不巧碰上颱風,只能窩在房間裡。

在這個號稱台灣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市,卻展現出一種悠閒地氣息。路上常見許多老人家漫步者。大馬路旁商店街很熱鬧,轉一個彎入巷子裡,隨即踏入另一個安靜的世界,讓人不太敢相信他們之間的距離那麼近。

最讓人滿意的是賣吃的店很多,看來腰圍又要多個幾吋了。

前些日子到樂華夜市走一趟,想吃無雙牛肉,可惜沒找著。下次調查清楚些再去罷。

劇漫獎寫作碰上了麻煩,主因是作品無法蒐集完全,情況如下。

※張放之《惡犬來喜》福地出版社

網路上找不到購買管道,但找到作者網誌,應該是可以直接尋問作者要到何處購買。

※新人獎:周玉騏《沉墨》個人出版

找到作者,也寫信聯絡上了,令人遺憾的作者出國去了,短期間不會回來。無奈該作品已經賣完,也沒有重印的計畫。

※佳作獎:劉佳青《永世‧永遠 Forever and Ever》坲肯圖書

完全找不到購買管道,網路上也找不到作者相關資訊。直覺上這本應該是無緣了。

※新人獎:黃于航《碰莫點吉》國匠科技

找到作者網誌,但該網誌很久沒更新,詢問作者也沒有回應。

無論如何近日會將《黃昏的散步者》的部份先放上來。

2008年8月30日

抬槓

今天至高雄大遠百聽夕月老師與VOfan老師的座談會,主題是《從電玩、動漫出發的圖文世代》。因週末之故逛書店的人不少。夕月老師跟VOfan老師兩位看起來比想像中年輕,外表都蠻斯文的,VOfan老師還戴了一頂鴨舌帽。聽演講的人挺多的,把四排椅子都做滿,且因不明原因女生佔了八成,我想應該是兩位老師的男性魅力吧。

因晚到了點只能站後面看。演講從台灣風格的意象開始談起。在創作與台灣風格有關的題材時,經常以原住民、檳榔西施等具有強烈台灣風格的素材作為主題。然而這些主題雖然具有台灣代表性卻與一般人的生活有些距離,故無法吸引讀者的注意。在某個層面來說形成了一個創作上的障礙。

Vofan老師用自制的動畫短片《1/60.∞》說明台灣風格的另一種可能性。在撥放影片時,整個誠品的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到大螢幕上,空間中只剩背景音樂聲,感覺效果挺不賴的。後來老師又挑了幾篇挑戰者上面的作品作介紹。VOfan老師的作品從發生在一般人生活中的小細節出發,再從這些故事中發展出別出心裁的聯想,呈現出一種截然不同的台灣風格的作品,令人印象深刻。

隨後夕月老師開始介紹關於戲劇《大家一起寫訃文》。在我們人生中必定會遇到的傳統喪禮,夕月老師用一種獨特的角度去看它的某些荒謬性跟不合理性。夕月老師的講到熱血的地方聲音會突然變大,嚇我一跳。我在大學時代也曾經插花寫過一些劇本,對於這種對傳統體制的反思的作品很感興趣。該劇九月將在台北上演,不過我最近沒有機會北上,非常可惜。

會中VOfan老師聊到一半提說到:「常常有人說,日本怎樣所以台灣要怎樣。」我不禁會心一笑,確實是常常聽到有人這樣說。日本某些文化確實是不錯,然而直接移植台灣來是否會水土不服,值得商榷。

會後請兩位老師簽名,不過前面排了不少人,奇怪的是最後留下來的都是男的。等了一會兒才排到。輪到我的時候因為太緊張了,所以開始胡言亂語。幸虧兩位老師都十分誠懇,非常有內涵,認真的回答我的提問,真是受益良多。可惜後來VOfan老師要趕車回台北去,總覺得意猶未盡,本來想要請他們去吃個飯的。希望以後也有機會能多舉辦些類似的活動。

2008年8月29日

抬槓

一直覺得吳道成筆記很沉悶,有時侯連自己都不太想看…

當初寫網誌的時候是計畫讓這裡變成一個文章的存放地。因此把網誌文章的標準定的很高,盡量使他不要出現聊天式的文章。可能因為這樣讓筆記的氣氛變得失去一點活潑感。

過去一年外出取材…嗯…其實是去當兵啦。連看漫畫的機會都沒有了,更別提說要寫長一點的文章。重點在於缺少思考的時間。因為我寫文章寫的很慢又龜毛,不修改到完美不罷休。退伍後開始重新開始寫,寫的狀況很差。除法少女那篇就很不滿意(咖哩東桑對不起),感覺點都沒寫到。最近寫星光勇者才稍微有靈感出來,那篇就還算滿意。

希望各位朋友們多多見諒。

為了讓網誌文章有所突破,想寫一些跟我近況有關的文章,希望這樣能為網誌帶來新生命力。而這一類的文章就一律統稱抬槓。簡單來說說最近的計畫。

一、明天計畫去參加下面的活動,順便帶書給兩位作者簽名。回來之後再跟大家報告心得。

從電玩、動漫出發的圖文世代

8/30(六) 15:00-16:00 誠品書店高雄大遠百店17F書區中庭
演講者:夕月,台灣文學獎劇本創作首獎得主
    VOFAN,圖文書作家

身為 6、7年級的世代,我們的成長過程和動漫遊戲很難分開。當我們接觸這些視覺媒體的時候,其實我們同時也在體驗不同的戲劇形式。只是,當我們幾乎一面倒地被動接受美日進口的流行劇情,也會想想,要怎麼尋找我們這一輩自己的方法,說出我們自己的故事。

二、想想筆記的定位。

三、想要如何虐待簡加乘老師的手。

四、想辦法將劇漫獎作品找出來。

2008年8月27日

96年劇情漫畫獎總整理 03.星光勇者

洪培恩與男友洪育府兩人合作在東立龍少年月刊上連載《獵夢學園》,漫畫單行本目前出版到第三集仍未完結。畢業於日本大阪總和藝術設計專門學校漫畫科的洪培恩在畫面的處理上十分成熟。作畫基本功扎實,人物表現穩定,鮮少出現人物換格就換人的情形,整體營造活潑輕快。

封面決定讀者對漫畫的第一印象

當看到東立同時出版的三本得獎作品時,第一印象最好的是星光勇者。在此不得不佩服評審委員的眼光,在「怎樣的漫畫會讓讀者想看」的角度考量下,本作品確實是劇漫得獎作品中可能性最大的。比照另外兩本東立出版劇漫作品,許瑞峰老師的《板SKATE》的封面給人有種神奇寶貝的感覺。而蕭乃中老師的《黃昏的散步者》封面配上書名,特別是當背面又無劇情說明的情況下,則讓人感覺主題不明。

只要有愛人人都是勇者

《星光勇者》描述一個勇者的成長之路。王羿星是個一事無成的無業遊民,唯一的優點是不是內心善良而是長得帥。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裡,被王國的公主采虹誤認為曾經拯救國家的勇者。公主希望藉由舉辦勇者大賽的方式復興王國,並請求羿星幫助他。然羿星卻撒謊答應卻旋即逃離皇宮。

隨後羿星遇到了正牌勇者晴空貝爾,但他的態度令人出乎意料。貝爾厭倦扮演勇者的角色,並質疑羿星假扮勇者的動機。羿星受到貝爾的刺激下,決心實現他對公主的承諾,於是他去參加勇者大賽。想不到在那裡等著他的卻是亂入的貝爾跟知道真相的公主。

縱使知道羿星撒謊,公主仍原諒並幫助他展開比賽的特訓。與公主長時間相處後,漸漸的羿星發現他對公主產生了不一樣的情愫。比賽當天面對強敵前勇者,羿星靠著不屈不撓的毅力以及對公主的愛突破了重重難關,並重新詮釋了勇者的定義:勇者可以是為了某個人而存在的。羿星最終獲得了勝利並在向公主告白後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這是個關於愛的故事

作者似乎努力的想結合愛情喜劇與傳統勇者形象這兩種題材。姑且不論奉獻犧牲是否為勇者必要的精神,質疑貝爾沒有勇者道義的羿星,到最後卻定義只要勇敢大聲說愛的人就是勇者。雖然這樣也可以說得通,但總覺得羿星的勇者形象並沒有比他所不苟同的貝爾好…

《星光勇者》中男主女角個性表現上處理的不甚理想。主角羿星從一開始的人格是極為消極的,對自己被刺激後做出了的衝動決定也會感到後悔。隨後雖有安排一些遊戲般的磨練,卻很難說服讀者相信這足以改變一個人的個性。以至於後來羿星突如其來的表現出一副唯我獨尊的勇者霸氣,讓人感覺很不真實。而公主看似天真爛漫,個性卻十分兩極化,令人難以捉摸。前一秒看她笑容滿面,下一秒卻看她痛哭流涕。連男主角也吐槽說:「情緒變太快了吧!」與其說她是感情豐富,倒不如懷疑她是否有躁鬱症。

反倒是前勇者晴空貝爾讓我印象良好,並對於他為了湊合兩人而犧牲自己扮黑臉的作為及氣度感到敬佩。這種默默為別人犧牲奉獻的精神讓我聯想到那位為善不欲人知的黑暗騎士。晴空貝爾,你才是我心中真正的星光勇者!

※參考資料

洪培恩與洪育府網誌

2008年8月5日

96年劇情漫畫獎總整理 02.劇情漫畫獎簡介

首先對劇情漫畫獎作個完整的介紹。依新聞局網頁中關於劇情漫畫獎簡介所示,自2003年起開始的劇情漫畫獎乃新聞局依「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之子計畫「發展圖文出版產業計畫」,以鼓勵優良劇情漫畫創作為方式,為了促進國內漫畫工業及出版產業健全發展而舉辦的。

所有的得獎作品印製成單行本轉送各公共圖書館供一般民眾借閱。並且製作中英文得獎手冊,於德國法蘭克福書展、義大利波隆那書展、韓國首爾書展及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等華文書展中公開展示。此外新聞局並會協助漫畫出版業者進行國際版權交易,以及規劃辦理得獎作品推廣活動,培養國人閱讀漫畫的興趣,進而振興漫畫產業之發展。

從以上新聞局官方資料可以發現劇情漫畫得獎作品主要的宣傳方式就是參展以及送到圖書館去。這種消極的宣傳方式對於台灣漫畫產業是否有幫助,在此持保留的態度,然而對一般漫畫讀者來說是無法達到宣傳效果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97年劇情漫畫報名須知中有一項規定:得獎者應於得獎名單公布次日起四十五日內,檢具印製完成之得獎作品一百冊送交本局查驗,「一般組」應另檢附兩千冊印量證明。總上可知,除新人獎得獎作品因無加印限制,故只會少量出現在圖書館外,其他的作品應該至少會有各兩千冊的印量。這兩千本究竟有沒能到達消費者的手上,需要實際的去觀察才能得知。以上資料參考下列的網址。

※96年度劇情漫畫獎官方網頁
http://www.ccpa.org.tw/96gna/index.htm
※行政院新聞局劇情漫畫獎簡介
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31023&CtNode=3928&mp=3
※關於96年度劇情漫畫獎頒獎典禮之新聞報導
http://www.gamebase.com.tw/news/gb_news.html?sno=82076909

再來看看劇情漫畫獎的重點,獎金分配的部份。另外比較最新的「97劇情漫畫獎報名須知」可知,今年的獎金較去年大幅縮水35%,足足少了125萬元。這對意願參加劇情漫畫獎的漫畫創作者來說,無疑是一個壞消息。

※96年劇情漫畫獎獎項

1.特優獎:獎金 70 萬元共一名
2.優勝獎:獎金 60 萬元共一名
3.佳作獎:獎金 40 萬元共五名
4.新人獎:獎金 15 萬元共兩名
5.最佳劇情獎:無獎金共一名


以上共十個獎項總獎金360萬元。

※97年劇情漫畫獎獎項

1.首獎:獎金新臺幣60萬元共一名。
2.優勝獎:獎金新臺幣40萬元共四名。
3.新人獎:獎金新臺幣15萬元共一名。
4.最佳劇情獎:無獎金共一名


以上共七個獎項總獎金235萬

接下來是劇情漫畫獎的重頭戲:今年的得獎名單。其中東立出版社佔了五分之二的獎項是最大的贏家,而得獎的男女比例剛好是各一半。

※96年劇情漫畫獎得獎名單

01.特優獎:洪培恩《星光勇者》東立出版社
02.優勝獎:張放之《惡犬來喜》福地出版社

03.佳作獎:劉佳青《永世‧永遠 Forever and Ever》坲肯圖書
04.佳作獎:許瑞峰《板 SKATE》東立出版社
05.佳作獎:袁燕華《幸福 - 你所在的地方》十力文化出版
06.佳作獎:蕭乃中《黃昏的散步者》東立出版社
07.佳作獎:張佩芳《雕塑王》艾瑞肯整合行銷

08.新人獎:周玉騏《沉墨》個人出版
09.新人獎:黃于航《碰莫點吉》國匠科技

10.最佳劇情獎:蕭乃中《黃昏的散步者》東立出版社


而往年並不公開而被人質疑有黑箱作業的評審委員名單,在今年也第一次的公佈(經查證新聞局網站上第一屆劇漫獎時就已公開),其中與動漫產業有關的人士佔了三分之二。以下是我調查關於評審委員的背景資料。

※96年劇情漫畫獎評審委員名單

1.蘇微希:開拓動漫祭執行長
2.蔡智軒:「珈琲.可思客」經理
3.陳君平:尖端出版社執行編輯
4.張鈞智:青文出版的《元氣少年》總編輯長
5.阿推:漫畫家
6.水瓶鯨魚:漫畫家
7.傑利小子:漫畫家
8.黃瀛洲:傻呼嚕同盟 JOJO
9.邱德炎:會宇多媒體公司副總經理


以上共九人。

最後要另外提到的,是劇情漫畫獎網頁上另外舉辦的最受歡迎台灣漫畫家的活動結果。此結果令人十分意外,因為在排行榜的裡面,原本屬於非主流的少女漫畫家居然佔了五分之四的位置,而網路上許多具有高人氣的部落格漫畫家卻沒有出現在排行榜上。

本來我是認為這個投票不具有參考價值,但經過網友京城野桑提醒後,我嘗試去蒐集相關的資料,但仍未果。不過後來詢問目前就讀國中的表妹們後,發現她們居然都知道林青慧等少女漫畫家,且有在購買其書籍。雖然沒有切確的統計數據,但或許台灣的少女漫畫家在目前台灣漫畫或許正如這次投票的反應,在此特別註明。

※網路票選TOP10最受歡迎台灣漫畫家

第一名:林青慧 得票數 471票
第二名:吳柔萱 得票數 205票
第三名:陳志華 得票數 204票
第四名:三月兔 得票數 155票
第五名:南宮燠 得票數 139票
第六名:朱德庸 得票數 113票
第七名:李崇萍 得票數 92票
第八名:依 歡 得票數 81票
第九名:GRACE 得票數 75票
第十名:賴 安 得票數 64票

2008年8月4日

96年劇情漫畫獎總整理 01.我們需要劇情漫畫獎嗎?

研究台灣漫畫產業時最常碰到的議題就是政府要不要補助漫畫產業。雖然大部分的人存在著政府並不補助漫畫產業的認知。但實際上目前台灣政府對於漫畫產業的補助主要有下列兩種方式:

一、每年補助定期漫畫刊物
二、每年舉辦劇情漫畫獎

對於台灣漫畫創作者來說,在目前台灣漫畫出版社採取消極培育本土漫畫家的策略下,想要靠著畫漫畫生存或成為職業漫畫家成為了一件困難的事情。因此高獎金的劇情漫畫獎成為了漫畫創作者的一個十分重要的比賽。一方面對生計有幫助,另一方面對個人的資歷也有加分的作用。

在蒐集資料的過程中,我發現跟劇情漫畫獎比賽相關的新聞均被大量的轉貼,顯示出媒體以及有許多人對於劇情漫畫獎都非常的關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人很少會對得獎作品本身進行討論。甚至在更進一步分析轉貼者的身份後發現,會注意這些新聞的人其實都是有在進行漫畫創作者以及跟其生活有相關聯性的人。而一般社會大眾,特別是漫畫市場的主力購買群眾很少在注意劇情漫畫獎的消息。

這使我產生了一個懷疑:在一般人根本不會去關心劇情漫畫獎更別提會去購買得獎作品的情況下,劇情漫畫獎是否形同政府為漫畫創作者所舉辦的一年一度的大拜拜,而使得其原先期望能提昇本土漫畫產業的目的無法達成?

在此先不論需不需要補助劇情漫畫獎以及補助到底有沒有效果這兩個問題,我們會在文章系列的最後才進行總結。為了釐清我的懷疑,我決定將所有的得獎作品進行一次總整理,這次主題的重心就從劇情漫畫獎論起,而以今年二月才剛結束的「96年劇情漫畫獎」就是總整理的目標。本系列文章主要針對每一本得獎漫畫進行評論,另外整理相關書籍資訊為輔,這是從來沒有過的嘗試,還請各位批評指教。

在評論這些漫畫以前,首先要先取得漫畫本身。而這正是台灣漫畫研究最常碰到的一道障礙:市面上哪裡買的到劇情漫畫獎的漫畫?

在九本得獎作品中,東立出版的以下三本均能在市面上輕易購得,而經過我在網路上搜尋後的結果,袁燕華的《幸福 - 你所在的地方》可以在博客來網路書店上找到,而張佩芳《雕塑王》可以在金石堂網路書店上找到。以下這五本是取得最容易的。

特優獎:洪培恩《星光勇者》東立出版社
佳作獎:許瑞峰《板 SKATE》東立出版社
佳作獎:蕭乃中《黃昏的散步者》東立出版社
佳作獎:袁燕華《幸福 - 你所在的地方》十力文化出版
佳作獎:張佩芳《雕塑王》艾瑞肯整合行銷

而以下這兩本是找到相關出版社或個人,但其並未列出該書的購買資訊,我的處理方式是寄信去詢問如何購買以及有無購買的管道,我會對購書進度進行更新。

優勝獎:張放之《惡犬來喜》福地出版社
http://www.winfortune.com.tw/
新人獎:周玉騏《沉墨》國匠科技
http://blog.yam.com/BCmo/

最後這兩本則是在網路上找不到相關書籍資訊,也找不到購買管道的。懇請各路賢達提供相關購書資訊,小弟並會持續尋找中。

佳作獎:劉佳青《永世‧永遠 Forever and Ever》坲肯圖書
新人獎:黃于航《碰莫點吉》個人出版

本文會持續更新取得書籍的情況,並且會對已購得的書籍優先進行評論。

2008年8月1日

除法少女


▲看到咖哩東桑關心小弟的網誌,蠻感動的。


久沒寫文,今天收到咖哩東桑的新作《除法少女》,決定提筆寫一些感想。

台灣漫畫常常被認為劇情難看,這值得去思考一下:怎樣的劇情才是讀者覺得難看的劇情?

當讀者說:「台漫劇情很難看。」時, 其實並非那麼單純指漫畫劇情很難看。因為對一般的讀者而言漫畫的劇情「很難看得懂」跟「很難看」是一樣的。兩者間有很大的差異,「劇情很難看得懂」指的是 劇情太艱深,讓人無法理解。而「劇情很難看」則是單純的覺得劇情無法引起讀者的共鳴甚至是反感,在後者的情況下只能說作者跟讀者磁場不合,故不在我們的討 論範圍內。而在前面的情況下與其說是劇情無法被理解,還不如說是讀者不曉得漫畫家想要表達些什麼。

在這裡與其要怪罪讀者
智商太低, 以至於無法理解漫畫劇情。就我個人的意見來說,應該將這個過錯歸咎於漫畫家本身。漫畫這個文本最強大的優勢是「淺顯易懂」。就拿蔡志忠老師的漫畫來當例子 看,中國古代經典對一般人來說是艱澀難懂的,但他能利用漫畫這個文本將這些經典所隱含的思想轉化成人人皆可輕易了解。當然拿大師來跟新漫畫家比較是非常不公平的,但我想說明的是漫畫家應該常常注意自己的作品是否具有足夠的表達能力。

我觀察最近的台灣劇情漫畫中,大部分的作者都犯了這個致命的錯誤。感覺得出來漫畫家想要表達的思想很深奧,但從漫畫本身中卻完全不曉得漫畫家想要告訴讀者什麼。另外一種也是很糟糕的是淺顯易懂劇情的極端 - 完全平鋪直敘的劇情。這種劇情讀者也不會喜歡,當你劇情的發展簡單到讓讀者完全沒有驚奇感,這種漫畫也不會有人想看。

之前在網路上看到 《網路星球東東鏘》時,便覺得咖哩東桑對於漫畫劇情安排十分漂亮。特別是咖哩東桑選的題材都跟生活很接近,又在原有的基礎上發揮出讓人意想不到的創意, 是近年來少見的佳作。很可惜的是咖哩東桑的作畫功力平平,雖然在劇情上有傑出的表現,但在台灣漫畫出版社的十分重視作畫品質的傳統觀念下,咖哩東桑的作品沒出過單行本。

這次《除法少女》的故事主要就繞著除法少女這個羞澀的小女孩打轉。但因為這個從頭到尾其實就只有這個梗,其他的基本上都是陪襯的。總體而言的表現平平。另外我對《除法少女》中有一段劇情看不太懂。最終大魔王馮紐曼說:「難道你不知道一次對戰中只能攻擊對手一次嗎?」所以乘法少女無法對馮紐曼使用第二次攻擊。但在前面的劇情中,除法少女對戰畢達哥拉斯時,卻先使用第一次自己的能力在身上,爾後隨即又對怪物第二次使用除法的能力。我在猜會不會是乘法少女被馮紐曼唬爛到了呢?根本就沒有那個限制?最後司令被抓了,但我想反正變數蛙也還在,只要讓除法少女再招喚一次愛拉讓世界恢復原狀不就得了。

不過管他的,太鑽牛角尖 的話可能就會像馮紐曼一樣爆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