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0日

96年劇情漫畫獎總整理 10.再問:我們需要劇情漫畫獎嗎?(下)

有耐心的讀者看到這一定會質疑:劇情漫畫獎還有存在價值嗎?

不諱言有許多限制造成無法達到原先新聞局目的及讀者期盼,但限制是可能克服的。

因此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但前提是須賦予其新的生命。


架構全新的劇情漫畫獎


讓讀者看得到漫畫吧!我是從這點出發思考的。我堅信一本優秀作品是會讓人想要一看再看,會讓人想要珍藏的。可以明白的說:讓任何人整本看過後卻不會想要購買的漫畫是沒有出版價值的。反之,只要一個人看完後會想要購買這本書就有出版價值。

近年來許多網誌四格漫畫家成功的經驗可以讓我們思考,劇情漫畫有可能用類似的方式來吸引讀者購買嗎?從全力出版社經營中的〈COMICOMI〉網站觀察,讀者的反應是相當熱烈的,在此祝福其成功。

基於上面的思考,我在此對劇情漫畫獎提出一些建議。


第一、將劇情漫畫獎定位在鼓勵漫畫創作。


重新確立劇情漫畫獎目的,清楚定位在鼓勵漫畫創作上。劇情漫畫獎目的不該在補助漫畫出版社。故應將與補助出版社有關的規定全部取消。

其一、取消兩千冊的印量限制,讓創作者能夠拿到更多的獎金而無隱藏成本存在。兩百本送至圖書館規定仍可保留,但希望行政速度要加快,不要到了劇漫獎結束半年後圖書館中仍然看不到書。

其二、取消名次順序的限制,將所有的獎金平均分攤,名額保持一定而不要逐年減少
,藉此鼓勵更多的創作者。讀者反應才能決定誰才是真正的第一名。

一位曾參加過劇漫獎得獎者表示,新聞局對得獎者的協助是非常少的。從申請ISBN碼到印書的階段,全由得獎者一手包辦。新聞局則沒有提供任何意見或是協助。既然新聞局無心對漫畫出版這個部份協助得獎者,那何不如將劇漫獎定位成純獎金的比賽?


第二、將得獎作品在網路上供人瀏覽。


新聞局可為得獎作品成立專屬網站供民眾瀏覽。目前漫畫工會與文建會已共同合作〈台灣漫畫家數位博物館〉,且該網站已有不少作品。建議可取法民間出版社經營模
或與其合作,如全力出版社之〈COMICOMI〉。

讓讀者能見到得獎作品全貌,直接檢視作品的價值。消除因無法看到劇漫獎作品而產生的負面流言。

不要只刊登部份作品,而是將完整作品均公佈。特別強調出版社或新聞局必須屏棄舊思維中將單行本推到第一線的行銷方式,放棄單行本作為漫畫宣傳的唯一方式。

若今天民間出版社舉辦比賽可能有出版上考量。然劇漫獎既然有公益色彩,就應跟漫畫家約定,至少將作品在網路上公佈一段時間,想盡辦法讓最多的讀者能夠看到劇情漫畫獎作品。

一部真正優秀作品會讓讀者看後想要收藏,而單行本的正是為了讓讀者來收藏之用!

當一本作品會讓讀者打電話去出版社問何時會出版時,我不相信出版社會放棄這個賺錢的機會。


第三、賦予劇情漫畫獎新的精神。


劇漫獎評審從資歷上來看,對漫畫鑑賞力絕對是超過一般讀者的,甚至有不少委員正從事動漫相關產業的工作,相信對於市場的敏感度更是優於一般讀者。因此評審委員所選出的書理應可以兼顧品質與市場兩方的要求而非常具有參考價值的。

但評選出來的作品卻無法使讀者信服,主要的原因在評審委員評書標準不明。第一屆中曾有公佈,但過於粗糙無法說服讀者。不曉得是否因怕遭受批評之故,之後的評審就不公佈得獎理由。

我想請教評審委員是否是基於下面這個立場去思考的:「什麼漫畫才是能夠真正感動讀者的?」

劇漫獎精神應在鼓勵真正努力去創作的漫畫家們。或許因為他們的漫畫不符合所謂的主流價值,而無法被傳統出版社出版的作品。正因為台灣漫畫創作環境對漫畫創作者不友善,使得出版社無法提供相當的舞台給予漫畫創作者,劇情漫畫獎的設立就應朝著這個方向去努力。挖掘具有發展潛力,卻無法受主流出版社青睞的漫畫作品才是劇漫獎該達成之目標。

若評審委員將理由清楚完整公佈出來,讀者藉此了解評審委員評選作品的角度及對作品期望何在時,劇漫獎才能說服讀者。唯有如此。才能使劇漫獎產生公信力,進而發揮其應有的價值:吸引讀者關心台灣本土漫畫。


結語:若沒有了劇情漫畫獎


劇情漫畫獎是台灣最大的漫畫獎項。除了每年新增了十本不到(每年越來越少?)台灣漫畫在市場上,以及幾百篇內容大同小異強調高額獎金的新聞外,似乎很少有讀者注意。先不論社會中有多少人討論劇漫獎,網路上劇漫獎討論文章幾乎著重在想投稿的人。

在我的觀察下,劇漫獎獎金逐年減少且縮減幅度極大。我預測在沒有明顯「政治」效果,又是前政府遺留下來的「無效」政策。在經濟不景氣情況下,對劇漫獎獎金勢必更會逐年減少,甚至直接停辦的可能不難想像。到最後漫畫家還是必須回歸市場。

然而一昧的責怪大環境並不能改變任何事情,不如去思考更重要的問題:


用好作品來感動讀者吧!


※參考資料

我討厭劇情漫畫獎的理由
漫畫家的電子報第53期 - 行政院新聞局九十二年度「劇情漫畫獎」
越玩越「Low」的劇情漫畫獎(上) - 聯合滋事庫

2008年10月28日

96年劇情漫畫獎總整理 09.再問:我們需要劇情漫畫獎嗎?(中)

黯淡的劇情漫畫獎


我們來檢視另一個更重要的問題:劇情漫畫獎真的對台灣漫畫有幫助嗎?這須從理解新聞局舉辦劇情漫畫獎目的何在談起。

從新聞局關於劇情漫畫獎的眾多官方資訊中,很難看的出來劇情漫畫獎舉辦的目的究竟在哪裡。因為真的要說的話,頂多只是振興台灣漫畫產業這種口號式且不切實際的意旨。

以讀者的期盼來看,當然是希望能夠給新人漫畫家更多的機會。我們從劇漫獎一些規定找答案。諸如要求投稿作品需從未發表、新人獎的設立、印書量的限制等等…似乎可以推論劇漫獎的目的中所謂的振興台灣漫畫產業指的就是鼓勵新人漫畫創作,這與讀者心中的設定恰好相符,我一開始也是這樣認為的。

因此讀者會對劇漫獎比賽本身的公平性產生質疑。觀察最初幾屆劇漫獎的得獎作品會發現很多得獎者並不是所謂的「新人」,甚至有許多得獎者都是已經成名的大師級人物。因此懷疑劇漫獎可能會有內定、黑箱作業等的批評會產生,甚至評審的公正性也會遭受挑戰。

但老實說在我研究這些劇漫獎作品以及調查評審委員的背景之後,發現劇漫獎的評選機制似乎沒有任何疑慮。甚至從劇漫獎得獎作品得獎順序可以了解到,本屆評審委員似乎試著找出現代年輕讀者對於漫畫要求標準在哪裡:基本上作品性質越接近「日本漫畫」的作品,評審委員們覺得越能吸引現代年輕讀者購買。

但很遺憾的是,劇情漫畫獎最初創設目的並不是在鼓勵「漫畫新人創作」,甚至也非「漫畫創作」。

若我們觀察劇漫獎的相關規定可以注意到其中的線索。第一、
在《行政院新聞局辦理劇情漫畫獎獎勵要點》中:「促進國內漫畫工業及出版產業健全發展」以及在《劇情漫畫獎簡介》中:「振興台灣漫畫產業。」以上這兩段還是相當的籠統且抽象。


但若配合另外一個規定來比較之。第二、
行政院新聞局九十二年度「劇情漫畫獎」報名須知規定:肆、報名應具表件、期間及方式:…4、與出版社訂立之預定出版協議書。…


這個規定的意思是,參賽者在投稿劇漫獎前必須要先跟出版社訂立出版協議書。使得劇漫獎的參加者限縮到與漫畫出版社有簽約的漫畫家,而與出版社無關的一般人想要參加劇漫獎就成為十分困難。

一位新人若想要與出版社訂立出版協議書想必需要與出版社有良好的關係。站在出版社的立場思考也可以了解到出版社在經營理念及營運成本的的考量下,是不會任意與新人進行簽約的。我甚至看到某位現職漫畫家在自己的網誌上也對當初的限制做出感嘆說:「作品要得到商業出版社的認同與出版,是真的很難呀!


為何要有此項限制


原本想像中劇漫獎的創立目的似乎是鼓勵「漫畫創作」,可是我們似乎可以從上面那項看似不合理的限制中與出版目的綜合比較推論後,會赫然發現的劇漫獎最初創設真正目的:

劇漫獎其實是在「鼓勵漫畫出版」,而非「鼓勵漫畫創作」!

而這種鼓勵漫畫出版的制度,根本上就是間接補助漫畫出版社的制度。劇漫獎表面上看似將獎金直接給漫畫家,卻莫名其妙的加上「與漫畫出版社預定出版協議」的規定。本質上是藉由獎勵漫畫家之名實施間接補助漫畫出版業之實,也就是說新聞局認為要振興台灣漫畫產業,方式就是鼓勵漫畫出版社出版台灣漫畫。

從歷史上可以發現當年因為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出版社評估本土漫畫在台灣沒有市場,開始大幅減少對台灣漫畫的投資,一方面將虧損的雜誌收起來,另一方面不再積極尋找新人漫畫家。在這種情況下,美其名是扶植文化創意產業,實際上是政府出錢叫出版社幫漫畫家出版漫畫的政策出現了!

因此會產生如陳仲偉《台灣漫畫文化史》中所描述:
「現役漫畫家原本就排訂出的作品,並由出版社統一規格投遞的得獎作品…」的情形(第一四九頁參照)。


讀者一再批評那看似不合理的制度,實際上卻是符合劇漫獎當初的創始目的!換言之,劇漫獎其實是政府補助漫畫出版業其中的一種方式罷了。姑且不論鼓勵漫畫出版是否對台灣漫畫產業有無幫助,這項限制卻激起了相當大的反彈。後來在讀者的抗議下,限制被給取消掉了。

然而卻造成了創作者與出版社某個程度的矛盾狀態。因為劇情漫畫獎本身並沒有任何強制以及保證,出版社在無法間接拿到補助款的狀況下會變成:「獎金都被漫畫家拿去了,但書賣不出去賠錢的反而是出版社」的情況下,會出現「即使有劇情漫畫獎得獎保證,也不代表保證讀者會購買」的立場,而可能出現拒絕替漫畫家出版的情況。

於是創作者在沒有出版社的協助下,個人或尋找獨立出版社變成必然。但長期與主流出版社合作的通路商並不會隨便與個人合作的,甚至是獨立出版社通路上也比不上主流出版社。像有一陣子我在高雄的漫畫專賣店沒辦法找到《挑戰者月刊》,反倒是到便利商店才能買到。如果連獨立出版社都會有通路問題,就不難想像個人出版的困境了。最後會造成一般讀者想要在市面上看到得獎作品變成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而通路就是將書送到讀者手上最關鍵的一環。無法得到主流出版社的奧援,小出版社的通路,讀者想要購買到是不容易的。像這次劇漫獎作品中《惡犬來喜》,全台灣居然只有一間實體書店有進書。

漫畫家得了獎卻沒有辦法讓讀者買到書,劇情漫畫獎出現了「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窘境。因此最後出現劇漫獎一方面無法達到原本設立時的目的補助漫畫出版社,另一方面又無法達到鼓勵漫畫創作的目的,於是劇漫獎的創辦目的就陷入了進退兩難的泥濘之中。


得冠軍拿金牌出國比賽


面對這種情形,新聞局只好自己想辦法幫劇漫獎作品宣傳。從新聞局的新聞稿中我們可以發現一段對於劇漫獎作品的宣傳方式:
「所有的得獎作品印製成單行本轉送各公共圖書館供一般民眾借閱。並且製作中英文得獎手冊,於德國法蘭克福書展、義大利波隆那書展、韓國首爾書展及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等華文書展中公開展示。」


新聞局似乎認為拿劇漫得獎作品去參展這招會吸引讀者來購買。我之前有去漫畫博覽會參觀過。現場確實有劇漫獎作品供人觀賞,亦印製彩色的得獎手冊供人參閱。但實際上現場會去翻得獎作品的人並不多。

新聞局這種消極等讀者上門來看的宣傳方式效力不大,使得劇漫獎得獎作品淪為參展之用。如果只是想要參展的話,為何不乾脆從市面上現有的漫畫中挑比較優秀作品去參加即可,何必要特別舉辦一個劇漫獎呢?如近年VIVA老師就代表台灣去參加威尼斯雙年展就足以證明。


朝三暮四創作者是猴子


劇情漫畫獎最初時總獎金是五百萬元,共十個獎項分別頒給十個創作者,平均一個人能拿到五十萬元。到了本屆修改成九個獎項,每個獎項平均獎金有四十萬,總獎金縮水成三百六十萬元。

而目前正在評選中的九十七年劇情漫畫獎,就新聞局公佈的最新資料顯示,獎金更是再減成兩百三十五萬元,這樣平均下來每一個作者只能拿到三十九萬元。劇漫獎獎金從設立到現在已經足足縮水了一半!不過實際上獎金並均分,而是依獎項分配出現有高低落差。

觀察新聞局所發表歷年的新聞稿可以發現。從一開始強調一人五十萬的高額總獎金,到最後只強調特優獎的七十萬獎金。表面上看以變多了,實際上總獎金卻是縮水的。修改獎金的分配方式是為了掩飾逐年減少的總獎金。


獎金背後隱藏的成本


不計單一獎項得獎者獎金多少,在得獎規定中要求每個得獎者均要附上兩千冊之印量證明其實是一個非常不合理的限制。得到特優獎七十萬獎金的作品要印兩千冊,得到佳作獎四十萬元者亦兩千冊。若比較新人獎十五萬元卻無須印書的規定下,新聞局似乎認為兩千冊的成本是二十五萬元。換言之,新聞局其實已經將印書的成本計算在獎金當中了。

在個人出版的情況下,這些成本是由漫畫家自行負擔的,那就會出現固定的印書成本直接造成了獎金實質減少。而更大的負擔是將書送到讀者的手上此一通路過程的成本。從先前提到全力出版社的情況,可以想像其困難。

然而觀察本次劇漫獎的作品卻可以發現一個令人欣慰的現象。新人獎作品不計外。一般組七本作品中,除了劉佳青老師《永世‧永遠 Forever and Ever》找不到相關資訊以外,其他六本作品在市面上均可以購買到。可以看得出來劇漫獎得主都努力的想要突破先前提到的限制,劇情漫畫獎作品購買不到的流言應該可以打破。

雖然這些限制使得劇漫獎蒙上了一層陰影,我們能夠看到曙光嗎?

2008年10月25日

96年劇情漫畫獎總整理 08.再問:我們需要劇情漫畫獎嗎?(上)

動筆開始寫這系列文章前,瀏覽了不少網路上關於劇情漫畫獎的相關討論,其中卻多以負面評價居多。大部分意見主要是強烈質疑劇情漫畫獎公平性與存在必要性。

全力出版社林總編甚至直言:「這不是政府該插手的事情。」成為了反對劇情漫畫獎最有力的一個意見。


在尚未見過劇漫獎書籍本身之前,這些意見對我有相當的影響力。從本系列第一篇文章標題中其實可以推論出我當初的立場是偏向在質疑檢討劇漫獎的存在意義。

本來只是想寫一篇關於評論劇漫獎的文章,但在沒看過漫畫本身前,不敢妄下評論。因此決定先蒐集全部作品並閱讀過後再下筆。本文實際上從本系列文章第一篇開始寫作時是同時進行的。

最早寫出來的結論是下面這段:

在基於鼓勵漫畫創作的理由下,我認為劇情漫畫獎有繼續舉辦的價值。劇情漫畫獎獎金對台灣漫畫創作者來說確實有實質上的效益,實在沒有理由反對政府提供獎金來創立這個獎項。


講白了其實就是說:政府給錢,不拿白不拿。

但一路看過劇漫獎得獎作品後,我的想法產生劇烈的改變。

看了蕭乃中老師《黃昏的散步者》對於人性善惡掙扎中光明面的描述、張佩芳老師的《雕塑王》展現出那種不輕易放棄夢想直透人心的感動…

回想起當初寫鄭問老師時那股熱血,我似乎快忘了一開始寫台漫文章的動機:


不願看到真正優秀作品被埋沒!


我不是因為「漫畫家是台灣人」才看台灣漫畫的,我是因為被這些台灣漫畫家的作品深深的感動才看的。台灣漫畫之中有那麼多優秀作品,卻常聽人說:「台灣漫畫沒有好漫畫。」

我開始認真思考台灣人不看台灣漫畫的原因。縱使這個問題到現在對我來說仍然是無解的,但我隱隱約約的感受到其中的癥結點。我發現有許多人表面上看似關心台灣漫畫這個議題,實際上深入去探討並思考解決之道的人並不多。

身為一位普通讀者,我知道我自己能夠做的不多。在蒐集漫畫的過程中注意到台灣漫畫最大的一道障礙就是:資訊取得非常困難。無論是書籍本身,甚至連相關的討論也寥寥無幾。因此我決定開始保存及紀錄一些我認為是真正優秀的台灣漫畫作品。

單純就「介紹劇情漫畫獎」的角度來看本系列文章是不及格的。你可以清楚的注意到這一系列文章喜好相當分明。我必須承認自己的文章相當的主觀,喜歡的作品就拼命誇讚,不喜歡就毫不留情的批評。

如果我的文章可能傷害到作品或作者,我在此必須向作者道歉。我不喜歡您的作品僅代表我的意見,並不代表您的作品是不好的作品。我在此肯定所有作者的在漫畫創作上的努力。

我很討厭台灣漫畫讀者的溫情主義。這種想法跟日漫迷的日漫至上主義本質上是一模一樣的。這種把台灣漫畫無差別的認為一樣好,以因為是「台灣本土」作品所以要支持的想法並無法說服任何人,甚至無法說服自己。簡言之,唯有好作品才能感動讀者。

相對唱片界裡的一片歌手,劇漫獎產生了許多「一本漫畫家」。

縱使如此,漫畫家在劇漫獎表現出來的並不是氣餒。而是一種「或許我只有這次與讀者碰面的機會,所以我要全力一博」的拼勁。我深深感受到台灣漫畫創作者展現出那股強勁的生命力。

其實每個漫畫出版社都有自己的經營方式,在沒有與出版社「理念正確」的漫畫家是沒有出版機會的。在某個角度來看,出版社認為是好的作品,讀者不見得會喜歡。反之,讀者認為是好的作品,出版社也不見得會喜歡。

日本有有因為動畫迷經反思後,向電視台要求讓〈GUNDAM〉這部後來成為經典系列作品敗部復活的例子。先不問台灣的出版者是否會重視讀者的意見,我懷疑台灣讀者是否有足夠的鑑賞力去判斷一部作品的真正價值,並影響出版社重新出版?

站在這個角度思考,我突然驚覺若無劇情漫畫獎的出現,某些真正優秀作品可能就永遠與讀者無緣碰面了。

我要再重新強調一遍:在基於鼓勵「漫畫創作」的理由下,我認為劇情漫畫獎絕對有繼續舉辦的價值。

但我們必須先檢視劇情漫畫獎現在的限制何在?才能重新找回他的價值。

2008年10月23日

96年劇情漫畫獎總整理 07.惡犬來喜

一開始蒐集購書情報時,找不到《惡犬來喜》的相關訊息。新聞局提供的資料說出版社是文房出版社,我就寫信到出版社去詢問。不過信件石沉大海,本來想說要放棄。後來不經意逛到張放之老師網誌,於是大膽的寫信去問作者,這次很快的就收到了回信。

信中說明購書的管道有兩種,這裡提供給想要購買的朋友參考。一種是在PCHOME線上商店購買。另一種是到實體書店,全台灣似乎只有在致用書局(地址:台北市民權西路40號地下室兒童館)才有在賣。於是我就特地抽空到了書店去購買。

進了書店,在一樓後面漫畫區找了半天找不到書。於是就去問老闆娘,見她上金石堂網站,想當然爾搜尋不到。失望之餘走出店門時,方才見原來該書店有地下室。地下室是專門在賣童書的,想買此書的朋友要特別注意《惡犬來喜》是歸類在此。進了地下室後,在一進來右手邊一塊八折特價區中可以找到此書。張放之老師其他的作品在此處也可找到。但我一直想購買的《賭命法則》此處無,甚是遺憾。

張放之老師歷年作品有《無聊女老師》、《戀愛初體驗》、《睹命法則》、《寶貝熊》、《5年6班有鬼教室》第01-02集、《漫畫入門特訓班 VOL.1 第一次漫畫就上手》、《惡犬來喜》。此外尚有些插畫作品,在此不列舉。

張放之老師為劇情漫畫獎的常勝軍。曾以《睹命法則》獲得93年劇情漫畫獎,《寶貝熊》獲得95年劇情漫畫佳作獎、本書《惡犬來喜》更獲得96年劇情漫畫優勝獎。先前在漫畫博覽會時我就在劇漫獎的攤位上購買了《寶貝熊》一書,當時對作品就留下不錯的評價。

張放之老師作畫使用電腦繪圖,更特別的是漫畫作品為全彩上色。其作品色彩配色對比鮮明。作畫風格表現上接近水彩畫。整體畫面在閱讀上給人十分輕快的印象。

故事內容描述一位名叫小豬的小男孩,與鄰居所養的一隻惡犬來喜之間所發生的點點滴滴。從如何與狗相處,到養狗所會遭遇到的種種問題,藉由漫畫的方式來表現。讓本來很嚴肅的話題,變得淺顯易懂。雖然是一本以教育為目的的書,卻不會讓人感覺在說教

張老師在他的網站上有提到本書的重心所在:

…主線是描寫小孩子與鄰居惡犬的生活故事;背後整個故事的主旨是討論界線與責任。整個故事歸結的重點,就是你適不適合養狗。這是要讓人想的課題。


在本書的最後面有一張「你適合養狗嗎?」的心理測驗評量表。本書非常適合當家中小朋友有想要養寵物時,用來心理建設的好書。對於成年人來說,本書也可以用來思考寵物以及人之間的關係。

※參考資料

張放之老師網誌
惡犬來喜:購書網站

2008年10月21日

96年劇情漫畫獎總整理 06.幸福-你所在的地方

袁燕華老師曾經歷廣告公司腳本繪製、卡通公司動畫師。獲得第二屆尖端青年漫畫新人獎(1995)後入行成為漫畫家。漫畫作品有《邂逅》、《心動》、《上海情人》、《第一次的親密接觸》。獲新聞局九十六年度劇情漫畫佳作獎(2007)後由十力文化出版《幸福 - 你所在的地方》。

袁燕華老師畫風穩健,清新簡潔;作畫風格偏向台灣少女漫畫。其作畫十分刻重人物表情的細節。背景則注重於台灣都會生活的寫照,並透露出現代男女感情複雜關係的情形。劇情上較適合成人漫畫讀者閱讀,整體的感覺瀰漫著一種若有似無的憂傷。

《幸福 - 你所在的地方》描述兩位思想及個性都天差地遠的大學生,在成長過程中追尋自己的幸福的故事。主角大富家境清寒,從小就為生計打拼。而另一位主角蘇峻則出身富豪過著富裕的生活。一次偶然的機會,兩人成了朋友。

在相處的過程中,大富羨慕蘇峻所擁有的生活,然蘇峻本身卻很不滿足。蘇峻對大富的人生態度感到好奇,無法理解為何他能夠在困苦中卻顯現十分快樂,而這也是蘇峻一直無法體會到的。隨後大富愛上了蘇峻的朋友小蕾,並開始追求。但小蕾卻表明自己對大富沒有興趣。

作者試圖利用兩者角色上的對立關係探討人生幸福的定義。故事架構很簡單,角色的個性亦相當鮮明。大富個性憨直,蘇峻則玩世不恭。大富整天為生活奔忙,蘇峻則為生活尋找樂子卻無法滿足。大富專情小蕾一人始終不變,蘇峻花心女友不斷的變換。

大富單純的傻,當小蕾問她為何會喜歡她時,絞盡腦汁想了半天卻想不出答案。

蘇峻曾對大富說:「我跟小蕾,是同一種人。」若將蘇峻比擬作王子,小蕾則猶如公主,大富則如同平民,身處在不同世界的三人,卻命運般的交集在一起。故事的發展主要是由大富的角度來切入的,因此女主角小蕾與蘇峻間似乎有不為人知的關係,讀者卻無法得知,增加想像的空間。

小蕾最後還是選擇跟大富在一起,公主下嫁平民。而大富在不斷的努力下漸漸的開始擁有經濟能力,也慢慢實現先前他所羨慕蘇峻擁有的生活,這或許是作者安排傻人有傻福吧。

反觀蘇峻卻一直找不到自己人生的目標而迷失了自我。當他用出乎意料的形象出現在成功後的大富前。大富無法用言語表達他的感受,只好狠狠的揍了蘇峻一拳。對蘇峻說出了自己對他的崇拜。

但蘇峻還是無法體會。故事的結尾中,蘇峻到了北極去看一年一次的日出。卻自白其實自己很羨慕大富的人生。在看到日出的那一刻,蘇峻似乎才體會到幸福的感受。大富羨慕蘇峻,蘇峻卻也羨慕大富,兩者之間的關係著實令人玩味。

這本書讀起來平淡,卻餘韻無窮,讓人會不斷的去思考幸福的內涵。

作者在後記中提到:

常常願望著自己沒有的事物,卻又忽略本身真的擁有的事物。而究竟要擁有多少的東西,我們才會覺得足夠稱得上是幸福。

或許,平凡才是幸福吧。

※參考資料

袁燕華老師網站
袁燕華老師網誌

2008年10月18日

吃飯

昨日在車站附近吃飯,找了家常見自助餐。開動後不久,發現自己進食的速率越來越快。仔細一聽,發現店家放的是搖頭電音。故情緒會影響,變得些許亢奮,吃飯的速度也變得比較快。

比起放台電視讓顧客看新聞看個老半天,這招確實高明,對於客週轉率有顯著提昇。雖然兩者對於吃飯品質的影響效果相當,電視播放的負面或是倒胃的新聞總成為台灣人吃飯的小菜。但我實在受不了,匆匆結束,趕快走人。我看台北人生活都很緊張,連吃頓飯都如此匆忙。

話說回來,我發現一些好店都十分注重用餐環境的品質。我住的地方附近的叉子義大利麵如是。我常點青醬蔬菜義大利麵,青醬即是九層塔,我很喜歡這種味道。每次去時都會播放一些輕音樂,雖然店裡人聲鼎沸,但音樂卻卻可以讓人很放鬆。或是我也蠻常去的摩斯漢堡,店裡放的音樂也不太會影響到用餐情緒。

最近盡量讓自己吃飯的時間拉長,要求細嚼慢嚥,據說對身體比較好。其實消化系統中口也是其中一環,口中的唾液也可以消化食物。若狼吞虎嚥,少了一道消化關卡,對腸胃當然會不好。

吃飯其實也是休息的一部分,為什麼要讓自己也那麼緊張呢?

2008年10月16日

對話

「社會打壓漫畫族群」、「媒體不尊重漫畫迷」、「父母不瞭解漫畫」、「看漫畫的人很幼稚」…網路上類似相關議題的討論,這些被漫畫迷們不斷抗議的議題,長久以來一直發生。

上面全部綜合起來就是漫畫迷口中的「社會對漫畫的偏見」。換言之,所有的爭議似乎源自於:「如何改變社會對於漫畫的偏見?」

最近興起了一股強調漫畫具有知識性的風潮。許多漫畫迷亦相當認同。對他們來說,強調漫畫的知識性似乎可以消除社會對於漫畫的偏見。

文月桑在這個議題上提出了他的看法。認為社會對漫畫的偏見,源自於漫畫中帶有色情暴力,因此想要解決爭議就必須正面處理漫畫帶有有暴力色情開始。但會有人認為在並不需要討論到這個議題。

有人則從產業面去切入,認為只要漫畫產業能夠壯大,問題就可以解決。狂老君指出以港漫產業為例,就算連政府都公然貶低港漫,港漫亦能夠維持其產業規模。

最後會出現一種大家似乎都講的很有道理,卻無法獲得一個共識的狀態。一個問題,各自表述。有人就會跳出來冷冷的說一句話:這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

如果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是不是就不用討論了呢?我並不這麼認為。我必須先特別指出諸位最初思考的方向就走錯了。

我們必須回去思考,台灣大眾對於漫畫的基本價值觀是定位在:「青少年讀物」這件事。有人會罵吳道成:「這根本不用你說,我們都知道。」沒錯,正因為人人都知道,所以沒有人把它當作是問題。

把漫畫當作是青少年讀物並不是一種偏見,而是一種態度。一種處理跟漫畫相關問題的態度。或許可以這樣說:偏見源自於態度。這種態度用白話來說就是:「因為漫畫是小孩子的事,所以要用對待小孩子的事情的方式來處理。

若知曉社會的態度再來檢視跟漫畫有關的議題時,社會大眾的反應就十分合理。

小孩子在看的書,看的人就是幼稚。小孩子的文化,家長不需要去參與或是理解。小孩子看的書裡面有色情暴力,所以要想辦法去立法禁止小孩子碰到漫畫。小孩子還不成熟,所以看的書必須經過大人挑選過後才能看。最好漫畫具有教育意義,能啟發小孩子的學習興趣…

但是漫畫本質上就只是一種文本的表現,為何會被限制在小孩子的範疇內?今天社會表面上似乎不將漫畫當一回事,正是反應那種潛意識裡面,漫畫是小孩子在看待的那種心態。

社會大眾將漫畫當作小孩子的事,我並不覺得害怕。這種態度並非短時間之內可以改變的,需要長時間努力去改變的。最令人擔心反而是漫畫迷本身就有把「漫畫當作是小孩子的事來看待」這種態度。

有這種態度所以才會迴避漫畫裡面成人內容的問題。因為在這種態度的思考下漫畫當然是不能出現成人內容的,因此這個問題根本就沒有必要討論。

我也常常看到有人發言說,長大之後就很少看漫畫,或是說將來等到自己長大後小孩子時不會限制小孩子看漫畫。卻很少聽他們提說「會跟小孩子一起看漫畫」。

好像隱約在暗示:「長大後就不看漫畫了」。反面推論,我懷疑這是否代表他們心裡面也是有這種漫畫是小孩子在看的心態呢?

特別強調的是,我這裡提到的成人內容並不僅包含色情與暴力。而是更廣義的,包括哲學的、人生的、生活上的。

這種心態是阻礙台灣漫畫文化發展的真正主因,會造成漫畫文化一直只停留在青春期,無法向前邁進,因為這種心態會引導出另外一個更重要的問題。

假使今天動漫畫迷們改變了自己的心態,用成熟的態度來處理動漫畫相關議題。馬上就有人會問,那社會上對於動漫畫的態度要怎麼改變?

我認為必須要與社會對話。

怎麼樣算是與社會對話?這必須依照個人能力來判斷。有的人開出版社,有的人寫書,有的人辦研討會,有的人辦講座,有的人寫網誌,有的人寫信去指正媒體報導錯誤…這些都是與社會對話的方法。

日本漫畫文化過去也曾經歷過惡書追放運動之類對於動漫畫界破壞性的社會壓力,然而日本動漫畫界卻能夠屹立不搖,就是因為其產業界與讀者勇於與社會進行交流對話。

岡田斗司夫在其《御宅族學》裡有曾提到御宅族必須要有「通の眼」,指對於「動畫文本的意義與社會的脈絡具有分析的能力」。這一點就是要求動漫迷必須要有將動漫畫與社會結合的能力。換言之,其實就是要求動漫畫迷要有與社會對話的能力

無怪乎岡田斗司夫會嚴厲的批評現今日本所謂萌系的御宅族。因為他們只活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拒絕與社會對話的心態才是值得詬病的!

反之,將漫畫視為是小孩子的事的人就會拒絕與社會對話。這種將動漫畫視為一小圈子人的事,展現出:「反正你們就是不懂。」的封閉心態。甚至表現出:「我看漫畫自己爽的,干你屁事。」這種拒絕與社會對話的心態才是漫畫文化無法提昇的真正阻礙

總上而言,漫畫迷必須先清楚自己的心態是否成熟以及勇於向社會對話的態度,才能真正解決漫畫在社會上定位的問題!

2008年10月14日

讀文月薰〈你媽的漫畫知識論:從父母想限制小朋友看漫畫談起〉

文月薰在〈你媽的漫畫知識論:從父母想限制小朋友看漫畫談起〉一文中提出了一個非常具有思考性觀點,在此先整理介紹他的想法,主要的推論過程如下:

  1. 「社會大眾不尊重漫畫愛好者」只存在於特定漫迷的腦中。
  2. 社會大眾對於漫畫的論點其實是漫畫知識論。
  3. 漫畫知識論就是漫畫教育論。
  4. 何謂漫畫教育論?參照陳仲偉《台灣漫畫文化史》一書中說明。簡言之,具有教育意義的漫畫才適合讀者閱讀。
  5. 提倡教育論者並不看漫畫,並不瞭解一般讀者看漫畫的真正原因。
  6. 漫畫教育論者主張用漫畫分級來消除漫畫的色情暴力內容。然而標準不清、執行力差。
  7. 漫畫爭議的問題在漫畫有色情暴力上。
  8. 強調漫畫教育論的漫迷以為可以幫助漫畫,事實上卻是在限制漫畫。


基本上這篇文章的結論正確筆者十分贊同,但過程推論卻有一些不太合理且不嚴謹的地方。在此先說明文章有誤會的幾個地方。若想清楚幾個關鍵的論點及來龍去脈,詳細請參見陳仲偉《台灣漫畫文化史》一書。

其中本篇最大的誤會是陳仲偉並沒有主張漫畫教育論。然而文月薰的文章卻會讓人誤以為陳仲偉對其下定義。實際上該書中所提到的漫畫教育論的定義是由一位主張漫畫教育論的林文昌先生所下的,這是必須先特別提醒的。

其二、社會大眾並沒有形成一個對漫畫的共識,當然包括漫畫教育論。台灣大眾對於漫畫的基本價值觀是定位在:「青少年讀物」。不僅在一般大眾,就連許多自稱漫畫迷心中亦如此看待而不自知。換言之,我們社會集體對於漫畫的態度用白話文來說大概是:「因為是小孩子的事,所以不需要太認真去對待。」這種態度才是造成台灣漫畫無法前進的最大障礙。

由上推論可知文月桑認為社會中存在著漫畫教育論並不正確。因為主張該論點者其實是少數人。漫畫教育論者將漫畫當作是控制青少年思想的工具,如過去的漫畫審查制度就是該論最著名的例子。但隨著時代的演進,漫畫教育論已走入歷史。

文月桑並且混淆了漫畫分級論跟漫畫教育論的內涵。近代興起的漫畫分級論是由漫畫教育論所延伸而出。但其執行的漫畫分級制是藉由政府定立行政規則管制漫畫的方式達到分級目的。且其失敗主因與原先的漫畫教育論者的主張並沒有直接的關係。

文月薰強調漫畫爭議中是色情暴力,但其文章結論然而卻會讓人誤會說可以反面推論:「只要讓父母接受漫畫中的色情暴力就可以解決漫畫問題」這種令人無法接受且不太可行的結論。但其實色情暴力只是冰山一角,就算有可能解決,真正的問題還是會存在。

然而真正的問題是什麼?

2008年10月11日

96年劇情漫畫獎總整理 05.雕塑王

《雕塑王》作者張佩芳,筆名阿ㄌㄨㄥ(ALON)。畢業於有台灣漫畫家搖籃美稱的復興商工。二零零二年以《影殺》獲得第一屆全國漫畫新人獎少年組第二名,並於同年參與製作《大肥貓 - 漫畫爆走族》。零三年參與製作《大肥貓 - 同人誌 - 手工書DTY》。零五年參加4C數位創作競賽劇情漫畫組比賽以作品《末日之歌》入選。零六年參加4C數位創作競賽劇情漫畫組以作品《聖火皇》獲得銅獎。零七年以《雕塑王》獲得96年度行政院新聞局劇情漫畫比賽一般組佳作獎。

張佩芳老師畫技純熟,具職業漫畫家水準。畫面頗具立體感,如一幕從山坡上鳥瞰下去的跨頁畫面就張力十足。特別要值得誇讚的是人物的感情表現相當豐富,非常有感染力,讓讀者能夠真實的感受到人物喜怒哀樂。唯一遺憾的是人物的比例有時會失控,四肢變得很不自然,但所幸並不影響閱讀。


這是個追尋夢想的故事


一次偶然的機會裡,小時候的悠威參觀美術館時受到雕塑作品所震撼。他表達他的感受,身邊的人卻將他當作是過動兒而不當一回事。唯有悠威的父親試著了解他並相信他,最後支持他走向雕塑創作之路。

數年過去了,悠威進入美術學校學習雕塑創作,並逐漸嶄露出他對於雕塑的天份。某日衛生委員小皙因細故與悠威磨擦,在憤怒之下小皙對悠威說了一些很殘酷的話,使得悠威對於雕塑之夢產生動搖。然而父親的一席話,讓悠威重新找回對雕塑的動力。隨後悠威與小皙接觸後,發現她放棄雕塑的原因,他決定幫助小皙找回對夢想的熱情。


找回當初寫文章的熱情

 
當初這本書剛買到手時,我並沒有很大的期待。從封面及標題看起來似乎只是一本單純勵志的作品。躺在床上翻了幾頁,最初只感覺發現作者畫技很專業。再繼續翻了幾頁,注意到作者對於畫面的處理十分精彩。但隨著劇情緊湊的演進,我不知不覺的從床上跳坐了起來。

看到結局我的肩膀在顫抖,好久沒有看到這麼直透人心的感動。這麼強烈的情感表現。我彷彿可以聽到書中人物在對我嘶吼著他們對於夢想的執著。明明是灑狗血的追尋夢想的劇情卻真實到像是真的發生過的,我實在無法文字來形容那種感受。


我感覺到作者是用生命在畫這本漫畫的。


果然不出我所料,最後一面作者在結語時寫下了這一段話:

「這本《雕塑王 - 邁向夢想之路》對我的意義重大,除了要獻給昔日的同學與老師以外,在完成它之前,我幾乎,已完完全全要放棄漫畫了。」


老實說這次寫劇情漫畫獎的文章對我是一大考驗。因為我必須面對那些不是很對我口味的漫畫,想當然爾會對這些作品會出現些負面感想。我一直害怕這些感想會傷害到作者而盡量有所保留。但這樣勉強式的寫作讓我靈感匱乏。

看完《雕塑王》後我感到相當的震撼。我對於劇情漫畫獎的立場從質疑轉成支持。這麼感動人心的作品居然從來沒有人談論過,我開始懷疑:不知道台灣還有多少好作品還沒有跟讀者見面的?不知道台灣還有多少好作者沒有表演舞台的?我找回了當初寫作的動機以及開始思考劇情漫畫獎新的價值。

「一個人,只要我還有一個人支持我,我就有力量撐下去。」張佩芳老師在結語的時候這麼說著。不知道現在張佩芳老師是否還有在創作?我想告訴她:


在我的心中,這本書是劇情漫畫獎真正的第一名。


加油!張佩芳老師!請您繼續創作下去吧!


※參考資料

4C數位創作競賽2006年歷屆得獎作品名單
艾瑞肯整合行銷公司

2008年10月9日

媽媽,為什麼我不能看這本漫畫?

「媽媽,為什麼我不能看這本漫畫?」小熊問。

「孩子呀,這就要從好久好久以前說起了。」熊媽媽回答。

「在台灣社會當中,漫畫是專屬於孩童在看的。從當年的諸葛四郎、機器人阿金等等,我們可以發現社會價值觀中漫畫這種文本是被定位在給孩童看的。」

「然而在日本社會中,漫畫經過長時間的發展,在社會價值觀中漫畫是被定位在給所有人看的,因此漫畫會有分成人漫畫以及非成人漫畫。」

「當日本漫畫藉由盜版漫畫進入台灣市場的時候,就發生了價值觀的落差所產生的碰撞。」

「當年零號女刑警這本書被批評,就是在這種碰撞下的代表。因為該書在日本是屬於成人漫畫,到了台灣後卻並未分級而讓一般的青少年得以觀看。」

「於是社會上出現漫畫有害論,從漫畫是給兒童看的立場下去思考,認為色情與暴力是不可以給兒童看的,因此要求所有帶有色情與暴力的日本漫畫從漫畫市場上消失,但實際上是不可能的,並且被漫畫迷所抗議。」

「於是也是從漫畫是給兒童看的立場去思考的漫畫教育論興起。漫畫教育論強調漫畫的教育性,認為此類漫畫可以給兒童帶有正面意義。」

「漫畫教育論表面上解決了問題,卻還是認為漫畫是給孩童看的,因此出現了一個盲點,日本漫畫中漫畫並不只有給兒童看的,因此成人的內容還是會隨著日本漫畫進入台灣,漫畫教育論無法解決問題的原因就是因為基本價值觀認定不同。」

「隨著時代的演進,台灣社會對於漫畫價值觀有了小幅度的改變,認為漫畫是定位在給青少年看的。從漫畫教育論所延伸的漫畫分級論興起。漫畫分級論是由政府主導,以青少年的角度來分析漫畫是否適合他們。」

「漫畫分級論基本上還是延續了漫畫教育論的盲點,因為以漫畫是給青少年或非青少年的分法,與日本漫畫中成人或非成人的的分法,仍然會出現價值觀思考的落差。」

「以漫畫分級舉例,漫畫出租店思考的出發點不同則會產生不同的結果。若以青少年角度來思考,漫畫分級就會出現盡量不要讓出現非青少年看的作品,將成人內容完全屏除的作法。」

「而以站在成人角度去思考,分級制度就會意識到漫畫是會有成人內容的,而將重點放在如何讓非成人碰觸到成人內容的作品。而會出現成人漫畫專門店的設置。」

「不過社會以及大部分的漫畫讀者從來沒有意識到問題的根源是在價值觀定位差異的問題。而一直停留在舊有的思維認為漫畫是專屬於兒童,就算新一代的讀者還是將漫畫定位是專屬於青少年而不自知。因此才會產生避談漫畫有成人內容這一件事情。」

小熊聽完目瞪口呆,完全不能理解熊媽媽在講什麼。

「那…就代表說我不能看這本漫畫了嗎?」

「對呀,等你長大後就可以看了。」熊媽媽回答。

「媽媽,我還是不知道為什麼我不能看這本漫畫?」小熊想了一下又問。

熊媽媽聽完目瞪口呆,嘆了一口氣,決定用老方法。

「你他媽的敢給我看,我就打死你。」

小熊哭著跑進房間,打開電腦連上網,在論壇上發表一篇:為什麼父母要迫害我們看漫畫的文章!

同樣時間在其他地方的幾隻有相同遭遇小熊,狂推並附和他的文章。

於是漫畫迫害論就產生了。

2008年10月7日

閒聊

劇情漫畫獎系列結尾已經快要寫好了。本來預計寫個一千字左右已足,不知不覺寫了四千餘字,超乎原本預期。

可喜的是,從看劇漫獎作品的過程當中找回當初寫作的動機。

在找資料的過程中發現《第2回M.I.M.C モーニング国際新人漫画賞大賞》的得獎作品。詳情請見:CCSX Makes ACG NEWS 支店

在該獎的官方網頁上對得獎作品都有一段不短的評論。

反觀新聞局劇漫獎近年來的得獎作品網頁中,卻僅有介紹而無評論。第一屆的劇漫獎網頁上雖有評論,卻都只是一句話。有商業價值啊、有趣呀…感覺好像是網路上隨便一個鄉民寫的。

很難想像評審委員個個都來頭不小。評審委員通常有十來個,作品最多也不到十個獎。如果請他們一人評一本,字數也不用太多,一兩百字即可。難道作不到嗎?還是他們怕被批評?還是公務員常說得一句話:「多作多錯,少作少錯,不做不錯。」因為怕被人批評,乾脆不寫?這樣妥當嗎?

連我這種網路上隨處可見的不專業的網誌寫手,隨便寫寫也有幾百個字。

讀者根本不曉得這部作品獲獎的理由在哪?於是造成耳語不斷,劇漫獎的公信力蕩然無存。有多少人會因為衝著劇情漫畫獎而去買那本漫畫的?有誰相信劇情漫畫獎的嗎?

劇漫獎評審大人們,加油好嗎。

※參考資料

92年度「劇情漫畫獎」得獎名單

M.I.M.C. RESULT

2008年10月4日

96年劇情漫畫獎總整理 04.板skate

《板SKATE》是許瑞峰老師的第一本單行本。我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很難下筆。在要在東立三書裡面排名的話,《黃昏的散步者》一定是第一。第二的話我會排給本書。這本書表現的不能說他差,但也不能說他好。只能評價他中規中矩。我在寫本文時構思良久寫不出來之原因在此。換言之:不曉得要寫些什麼。

許瑞峰的畫風是我分類中的台式風格。台式風格表面上很像日式畫風,但仔細觀察後會發現在眼睛的畫法上有很大的不同。日式風格非常強調眼睛,會將眼睛畫得很複雜。而台式風格中眼睛就比較沒那麼重要。總體感覺感覺得出來作者很用心的在畫,許多小細節的部份作者都十分仔細不馬虎,這是值得讚賞的。

書名「SKATE」是滑板的英文單字。這本書的故事正是講一個小女孩玩滑板,靠著熱血夢想要挑戰滑板比賽的最高境界:五丈原大賽。

作者人物設定中,將所有人都使用三國人物的名字。主角是女性卻叫劉備。他的一起玩的好朋友叫諸葛亮、教滑板的老師叫水鏡先生、第一個遇到的夥伴叫趙雲、之後加入的夥伴叫關羽跟張飛…

然人物設定與故事的連結上發揮的不甚理想。一開始會以為這個故事跟三國有關係,但實際上這個故事跟三國人物一點關聯性也沒有。感覺上作者只是借三國人物設定來用。本書角色就只是碰巧叫這個名字,而這個名字又剛好跟三國人物同名罷了。

從前從前有個太監…

下面呢?下面沒有了。這是我對《板SKATE》結局的感覺。在最後的結局中,作者安排時間推進到三年後的五丈原大賽。劉備等人以長大的姿態出現,面對他們的是強敵呂布隊。在漫畫最後一頁中畫著比賽場地的遠景,從中傳出主持人大聲宣佈:「比賽開始!」

然後呢?通常會出現的〈下回待續〉並沒有出現,取而代之的是:〈全書完〉。雖然知道這本漫畫是一本完結,看到這樣結局安排時卻十分意外。

作者應該曉得這本書一定是一本完結。卻使用這種長篇漫畫才會出現的結尾。在另外一個角度來解釋上作者似乎有種企圖。他似乎希望這本書會成功大賣,這樣他或許就有機會可以繼續將故事畫下去。如此的話就不難理解為何作者會選擇安排這樣的結局了。

但不知道該說是作者貪心,還是讀者貪心。讀者要的不多,不過就是一個完整的故事罷了。這種結局方式用個大家常用的形容詞,就是爛尾。這種結局安排會讓讀者負面的觀感,認為這本漫畫是被腰斬的。

※參考資料

許瑞峰網誌

2008年10月2日

十樂寺的短篇作線上試閱

除了COMICOMI以外,其實還有一個網站提供台灣漫畫原創作品的試閱,那就是台灣漫畫家數位博物館。這個網站應該是文建會委託亞太漫畫協會所製作的。

網站整體給人的感覺十分封閉以及不友善。封閉主要造成的原因是操作介面難使用、網站內容很多主題不明確。看到台灣漫畫史介紹卻莫名其妙的只有英文版。有許多資料已經過時不太實用,卻像雞肋卻混亂地充斥著整個網站。整個網站做的很花俏,卻沒什麼吸引力。

已經成立許久卻沒什麼人氣。論壇最新的一篇文章是漫畫家約說要去吃飯。文章也大多是轉貼的新聞。似乎沒有太多的讀者注意到這個網站。

中間看起來像廣告的地方,仔細一看才發現原來可以看線上漫畫。但非常難用,當想要看下一部漫畫時,會發現網頁自動跳回去第一頁,必須重新點選到原本想要看的那一頁。


不過後來逛了一下網站,發現網路漫畫圖書館這個頁面使用列表式的展示全部的作品,如有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找看看有沒有喜歡的作者。非常可惜的是每一部作品都僅節錄一小部份。

在我點進去觀看時,發現一個留言注意事項。不看還好,看了差點把正在喝的咖啡吐在螢幕上。
    1. 請登入會員留言。
    2. 留言注意勿涉及不實誨謗,以免觸及法律刑責。
    3. 如有不實留言,將觸犯刑法『加重譭謗罪』與『公然污辱罪』,並將會對於被告提出訴訟與名譽賠償等法律行為
    4. 刑法加重譭謗罪得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公然侮辱罪得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5. 並且被害人可以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95條,請求損害賠償。
套句記者常用的話:警告的意味相當濃厚

我並不曉得該網站是否有遇過多麼惡意的發言者。從該站發言的情況看來,確實嚇阻了不少惡意的發言者。(但善意的發言者也被嚇阻到了。)這種不友善的態度,實在是讓人無法理解呀,如果擔心讀者會亂留言,何不將該留言關閉?

相對於COMICOMI留言的百無禁忌,這裡的留言就比較單純一元化。

不過話說回來,在我的觀念裡:一部無法經得起讀者批評的作品,不會是一部好作品。以下是網路截圖。


唯一的驚喜是在其中發現的十樂寺老師的一些短篇作品,非常難得。十樂寺近年來往美國發展,除了《潘安艾力士》令人驚鴻一瞥後再也不見其作品,實在是令人扼腕。在此特別整理給諸位觀賞。關於十樂寺老師請參閱《吳道成筆記:潘安艾力士》

一、《潘安艾力士》34P
僅節錄部份故事。
二、《瘋狂星期八》8P
非常有趣的異色童話,完全顛覆你對小紅帽及十樂寺老師的想像。
三、《Dark minds》7P
全彩頁,展現出十樂寺老師美式畫風的強大功力。
四、《Star Wars》6P
全篇無對話,用精密的黑白線稿表現出星際大戰的人物及飛行船。
五、《X-Men》6P
全篇無對話。
六、《契約》24P
頗富反思意味的寓言故事,出賣靈魂與惡魔簽訂契約,是正確的抉擇嗎?

※參考資料:

台灣漫畫家數位博物館